︿
Top

為什麼未來所有公司都是互聯網公司?

瀏覽次數:5333| 歡迎推文: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Linked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15年1月26日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twitter
中國大陸有幾篇文章討論到底是誰提出”互聯網思維”(Internet Thinking),經過歷史考證,追溯到源頭是2007年百度CEO李彥宏,在《贏週刊》上所提。

李彥宏在接受《贏週刊》訪問:”以一個互聯網人的角度去看傳統產業,就會發現太多的事情可以做。把在互聯網磨練出來的經驗帶到傳統企業去,會有很大的回報”。

2008年4月,李彥宏在深圳舉行的新經濟論壇進一步表示:”五年後不會再有互聯公司,因為所有公司都在用互聯網”。

2008年12月,小米科技創辦人雷軍在《關於互聯網的兩次長考》一文中,也呼應李彥宏的公司互聯網化課題,並提到:”未來不存在互聯網公司,因為所有公司都是互聯網公司”

2012年5月雷軍進一步在《用互聯網思想武裝自己》一文中,提出互聯網思想就是七字訣:”專注、極致、口碑、快”。

隨著小米的快速成長與媒體報導,逐漸精簡成”互聯網思維”,並擴散到每一個產業。連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都說:”羊毛出在豬身上,未來加油可不花錢”,看來互聯網思維滲透到”中國大陸”各行各業的速度加快了。

雖然互聯網化是趨勢,然而檯面上的人物也僅是善用”互聯網的威力”, 為自己的商業造勢搏媒體版面,其實,互聯網真正成功商機,還正在孕育養成,機會在你我心中。

倒是,未來所有公司都是互聯網公司,也都是服務公司, 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

互聯網公司是服務我們是知道的,因為互聯網公司(網路)不是第一級農業公司,也不是第二級的工業製造業公司,而是屬於提供服務的網路服務公司。

如果,未來所有企業都是互聯網企業,那麼原本的農業公司與製造業公司,都將演變成服務公司,也就是農業服務化與製造業服務化。其中,透過互聯網直接接觸終端客戶,就變成這些傳統產業(傳統農業與傳統製造業)直接接觸客戶的重要工具與手段。

當然服務業也會物聯網化,也就是服務業的”再服務化”。大家看看美國的Uber或大陸的滴滴打車,即可看出。換言之,所有的產業都將因為互聯網工具的大舉入侵,受到影響;也就是自身企業使用技術互聯網化,或是被新的公司利用互聯網技術取代。如圖一所示。

圖一、未來農業、工業與服務業的互聯網化
analysis_10618a_20150126.gif
Source: David,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 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5/01

先進的工具將會顛覆舊有的產業,這也是破壞性技術的威力。

如果未來所有公司都是互聯網公司,那麼誰快速的”互聯網化”,或是”如何互聯網化”就是一個關鍵。因此自然就存在『協助公司進行互聯網轉型的服務公司』,他們一定也是以互聯網思維與運作的服務公司。

從這個觀點上來發展,未來僅會存在兩類公司:(一)一生下來就是互聯網的新創企業;(二)從非互聯網公司轉型而來的互聯網企業。而天生就有互聯網基因的新創企業,看起來成功機率會高一些,因為沒有過去的包袱。

從競爭的角度論,如何讓原有企業快速轉型成互聯網企業,也是這個企業領導者能否讓企業轉型的關鍵。

從過去幾個產業典範,我們可以稍微看到端倪。例如在手機從Motorola到 Nokia,再從Nokia到小米。代表的就是手機從類比到數位,從數位到行動服務的典範轉變。

一個企業,特別是成功的企業,要自我改造都是困難了,更何況是過去越成功的公司,自我改造的難度就越高。在案例上,建議參考中國大陸家電大廠海爾集團近期的改造模式,見圖二與圖三。

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滲透到各產業的趨勢已經確認,剩下的就僅剩下企業領導者的企業心與自我改造的力道及決心了。(1391字;圖3)


圖二、海爾各階段的戰略主軸(資料來源:海爾集團)
 analysis_10618b_20150126.gif

圖三、海爾集團的互聯網戰略(資料來源:海爾集團)
analysis_10618c_20150126.gif

本網站相關連結:
  1. 用互聯網思維改造服務業
  2. 互聯網商業模式--羊毛出在豬身上
  3. O2O時代 一個平台將代表一個產業
  4. 互聯網、移動互聯網與物聯網
  5. 雷軍的互聯網思維與小米生態圈

 
歡迎來粉絲團按讚!
--------------------------------------------------------------------------------------------------------------------------------------------
【聲明】
1.科技產業資訊室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僅為提供更多訊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2.著作權所有,非經本網站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本文以任何形式修改、複製、儲存、傳播或轉載,本中心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