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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政策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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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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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國大陸”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政策文本分析
 
2015年7月4日,中國大陸國務院發佈了國發〔2015〕40號之《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互聯網+”指導意見》),揭示未來10年“互聯網+”具體戰略與行動方針。本文針對該政策文本進行分析,以為後續政策觀測之基礎。
 
首先是整體戰略與規劃原則,重點整理如表一。
 
表一、《”互聯網+”指導意見》整體思路與基本原則
項目 具體內容
總體思路
  • 順應世界“互聯網+”發展趨勢,充分發揮互聯網的規模優勢和應用優勢,推動互聯網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加速提升產業發展水準,增強各行業創新能力,構築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
  • 堅持改革創新和市場需求導向,突出企業的主體作用,大力拓展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的廣度和深度。
  • 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發展潛力和活力;著力做優存量,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著力做大增量,培育新興業態,打造新的增長點;著力創新政府服務模式,夯實網路發展基礎,營造安全網路環境,提升公共服務水準。
基本原則
  • 堅持開放共用。營造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將互聯網作為生產生活要素共用的重要平臺,最大限度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形成以開放、共用為特徵的經濟社會運行新模式。 
  • 堅持融合創新。鼓勵傳統產業樹立互聯網思維,積極與“互聯網+”相結合。推動互聯網向經濟社會各領域加速滲透,以融合促創新,最大程度彙聚各類市場要素的創新力量,推動融合性新興產業成為經濟發展新動力和新支柱。
  • 堅持變革轉型。充分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產業升級以及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平臺作用,引導要素資源向實體經濟集聚,推動生產方式和發展模式變革。創新網路化公共服務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 堅持引領跨越。鞏固提升互聯網發展優勢,加強重點領域前瞻性佈局,以互聯網融合創新為突破口,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實現跨越式發展。
  • 堅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聯網融合標準規範和法律法規,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和防護,保障網路安全。建立科學有效的市場監管方式,促進市場有序發展,保護公平競爭,防止形成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
 
其次是目標。
 
《”互聯網+”指導意見》將未來十年中國大陸互聯網滲透到各行業的”互聯網+”發展分為兩階段,具體終極目標年為2025年,階段性目標為2018年。其中:
  • 2025年:網路化、智慧化、服務化、協同化的“互聯網+”產業生態體系基本完善,“互聯網+”新經濟形態初步形成,“互聯網+”成為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
  • 2018年: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於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是重點行動方案,《”互聯網+”指導意見》規劃與公布11項重點推動方案,包括:創業創新、協同製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人工智慧。
 
表二與表三分別為11項重點推動方案目標、負責單位(其中排名第一位的為領頭部會)與各方案具體措施。
 
表二、《”互聯網+”指導意見》行動方案目標與負責單位
行動方案 方案目標 負責單位
(一)“互聯網+”創業創新 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驅動作用,以促進創業創新為重點,推動各類要素資源聚集、開放和共用,大力發展眾創空間、開放式創新等,引導和推動全社會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 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等
(二)“互聯網+”協同製造 推動互聯網與製造業融合,提升製造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水準,加強產業鏈協作,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協同製造新模式。在重點領域推進智慧製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網路化協同製造和服務型製造,打造一批網路化協同製造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形成製造業網路化產業生態體系。 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
(三)“互聯網+”現代農業 利用互聯網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準,培育一批網路化、智慧化、精細化的現代“種養加”生態農業新模式,形成示範帶動效應,加快完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培育多樣化農業互聯網管理服務模式,逐步建立農副產品、農資品質安全追溯體系,促進農業現代化水準明顯提升。 農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
(四)“互聯網+”智慧能源 通過互聯網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減排。加強分散式能源網路建設,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進能源利用結構優化。加快發電設施、用電設施和電網智慧化改造,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 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
(五)“互聯網+”普惠金融 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準,鼓勵互聯網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的融合創新,為大眾提供豐富、安全、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不同層次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
(六)“互聯網+”益民服務 充分發揮互聯網的高效、便捷優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務消費成本。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載體、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加快發展基於互聯網的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創新政府服務模式,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管理水準。 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旅遊局、網信辦、信訪局
(七)“互聯網+”高效物流 加快建設跨行業、跨區域的物流資訊服務平臺,提高物流供需資訊對接和使用效率。鼓勵大資料、雲計算在物流領域的應用,建設智慧倉儲體系,優化物流運作流程,提升物流倉儲的自動化、智慧化水準和運轉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網信辦
(八)“互聯網+”電子商務 鞏固和增強電子商務發展領先優勢,大力發展農村電商、行業電商和跨境電商,進一步擴大電子商務發展空間。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的融合不斷深化,網路化生產、流通、消費更加普及,標準規範、公共服務等支撐環境基本完善。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
(九)“互聯網+”便捷交通 加快互聯網與交通運輸領域的深度融合,通過基礎設施、運輸工具、運行資訊等互聯網化,推進基於互聯網平臺的便捷化交通運輸服務發展,顯著提高交通運輸資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細化水準,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服務品質和科學治理能力。 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共同牽頭
(十)“互聯網+”綠色生態 推動互聯網與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監測及資訊發佈系統,形成覆蓋主要生態要素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動態監測網路,實現生態環境資料互聯互通和開放共用。充分發揮互聯網在逆向物流回收體系中的平臺作用,促進再生資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動化、透明化,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 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林業局
(十一)“互聯網+”人工智慧 依託互聯網平臺提供人工智慧公共創新服務,加快人工智慧核心技術突破,促進人工智慧在智慧家居、智慧終端機、智慧汽車、機器人等領域的推廣應用,培育若干引領全球人工智慧發展的骨幹企業和創新團隊,形成創新活躍、開放合作、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 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
 
表三、《”互聯網+”指導意見》行動方案具體措施
行動方案 方案措施
(一)“互聯網+”創業創新  1.強化創業創新支撐。
 2.積極發展眾創空間。
 3.發展開放式創新。
(二)“互聯網+”協同製造  1.大力發展智慧製造。
 2.發展大規模個性化定制。
 3.提升網路化協同製造水準。
 4.加速製造業服務化轉型。
(三)“互聯網+”現代農業  1.構建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
 2.發展精准化生產方式。 
 3.提升網路化服務水準。
 4.完善農副產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
(四)“互聯網+”智慧能源  1.推進能源生產智慧化。
 2.建設分散式能源網路。
 3.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
 4.發展基於電網的通信設施和新型業務。
(五)“互聯網+”普惠金融  1.探索推進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建設。
 2.鼓勵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拓寬服務覆蓋面。
 3.積極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
(六)“互聯網+”益民服務  1.創新政府網路化管理和服務。
 2.發展便民服務新業態。
 3.推廣線上醫療衛生新模式。
 4.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
 5.探索新型教育服務供給方式。
(七)“互聯網+”高效物流  1.構建物流資訊共用互通體系。
 2.建設深度感知智慧倉儲系統。
 3.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調配體系。
(八)“互聯網+”電子商務  1.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
 2.大力發展行業電子商務。
 3.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創新。
 4.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
(九)“互聯網+”便捷交通  1.提升交通運輸服務品質。
 2.推進交通運輸資源線上集成。
 3.增強交通運輸科學治理能力。
(十)“互聯網+”綠色生態  1.加強資源環境動態監測。
 2.大力發展智慧環保。
 3.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4.建立廢棄物線上交易系統。
(十一)“互聯網+”人工智慧  1.培育發展人工智慧新興產業。
 2.推進重點領域智慧產品創新。
 3.提升終端產品智慧化水準。
 
第四為促使《”互聯網+”指導意見》與11項行動方案具體落實的共通措施,重點內容與負責單位整理如表四。
 
表四、《”互聯網+”指導意見》保障支撐
保障支撐 具體內容(負責單位)
(一)夯實發展基礎 1.鞏固網路基礎(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資委、網信辦等負責)
2.強化應用基礎(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等負責)
3.做實產業基礎(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4.保障安全基礎(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強化創新驅動 1.加強創新能力建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制定融合標準(質檢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能源局等負責)
3.強化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局牽頭)
4.大力發展開源社區(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質檢總局、智慧財產權局等負責)
(三)營造寬鬆環境 1.構建開放包容環境(發展改革委、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民政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2.完善信用支撐體系(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
3.推動資料資源開放(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務院辦公廳、網信辦等負責)
4.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法制辦、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負責)
(四)拓展海外合作 1.鼓勵企業抱團出海(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網信辦等負責)
2.發展全球市場應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3.增強走出去服務能力(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
(五)加強智力建設 1.加強應用能力培訓(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複合型人才培養(教育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等負責)
3.鼓勵聯合培養培訓(教育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等負責)
4.利用全球智力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六)加強引導支持 1.實施重大工程包(發展改革委牽頭)
2.加大財稅支持(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3.完善融資服務(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網信辦、開發銀行等負責)
(七)做好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發展改革委牽頭)
2.開展試點示範(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3.有序推進實施(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最後為推動運作模式,根據《”互聯網+”指導意見》之保障支撐與(七)做好組織實施說明,後續將建立跨單位之“互聯網+”行動實施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並設立聯席會議設辦公室與行動專家諮詢委員會。此外,亦將展示試點計畫,打造“互聯網+”生態體系。
 
表五、《”互聯網+”指導意見》之推動組織與試點計畫
項目 具體內容
1.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互聯網+”行動實施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切實推動行動的貫徹落實。聯席會議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推進。建立跨領域、跨行業的“互聯網+”行動專家諮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支撐。(發展改革委牽頭)
2.開展試點示範 鼓勵開展“互聯網+”試點示範,推進“互聯網+”區域化、鏈條化發展。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先行先試,積極開展“互聯網+”創新政策試點,破除新興產業行業准入、資料開放、市場監管等方面政策障礙,研究適應新興業態特點的稅收、保險政策,打造“互聯網+”生態體系。(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3.有序推進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主動作為,完善服務,加強引導,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互聯網+”,在實踐中大膽探索拓展,相互借鑒“互聯網+”融合應用成功經驗,促進“互聯網+”新業態、新經濟發展。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提高服務和管理能力。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互聯網+”行動落實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學組織實施,杜絕盲目建設和重複投資,務實有序推進“互聯網+”行動。(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766字;表5)
 
參考資料:
1.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5/07/04。網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content_10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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