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南韓FTC v. 高通
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FTC)於2016年對Qualcomm處以1.03兆韓元的罰款。但是,高通公司不接受並提起行政訴訟。於是,三星電子,蘋果,英特爾,聯發科和華為以法庭之友作為輔助參與者加入了FTC。然而,三星電子今年(2018)早些時候與高通公司達成了一項專利交叉許可協議,並退出訴訟。
三星的退出削弱了FTC在訴訟中的地位,現在LG電子加入,有望加強FTC在訴訟中的立場。由此可見LG與高通的談判進展不順利,所以LG電子決定參與FTC與高通的法律鬥爭。該高通壟斷案須先確保罰款得到執行,才可能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金。然而,該審判過程預計需要數年時間。
據悉,蘋果、英特爾和華為的代表均出席了今年7月的首次聽證會,對南韓FTC的決定表示支持。蘋果的一名代理律師表示,由於高通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該公司有數年時間都不能使用英特爾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