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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通信晶片壟斷案,南韓裁罰1.03兆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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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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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高通通信晶片壟斷案,南韓裁罰1.03兆韓元
 
高通公司(Qualcomm)通信晶片壟斷案,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TC)於2016年12月28日裁定,高通違反南韓的競爭法而裁罰高達1.03兆韓元(約8.531億美元)罰金,創下南韓的最高記錄。
 
南韓反壟斷主管機關FTC以濫用市場優勢為由,稱高通與旗下兩家公司違反南韓的競爭法規:
一、高通濫用市場優勢,若不配合高通的授權政策之智慧手機廠,高通拒絕提供專利技術給晶片組製造商,因此造成市場壟斷地位;
二、強迫簽定授權廠商必須向高通報告商業情報的不利合約,因此造成不公平競爭。
三、高通拒絕或限制將通信晶片相關的標準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例如英特爾、三星電子和聯發科,並影響對手的銷售業務。限制市場公平競爭。
三、高通要求手機廠免費提供他們的專利作為交換授權,違反公平競爭法。
四、對智慧手機廠使用其專利索取高額授權費用。
公正委員會認為,高通以提供通訊晶片和使用專利技術為要脅,強制要求三星電子和LG電子等智慧手機製造商簽訂高達智慧手機價格3-5%的專利使用費合約。

公正委此番罰金決定,對正在針對高通公司展開類似調查的美國、台灣和歐盟(EU)等國家也將造成相當大的影響。去年2月,中國當局對高通處以與韓國此次類似金額的罰金。
 
南韓FTC命令高通對其濫權授權業務採取糾正措施,並祭出1.03兆韓元的巨額罰金,稱這項裁決旨在促使高通改正其不公平的商業模式。


關於高通晶片反壟斷案,還有美國、台灣和歐盟(EU)等國家的監管機關正啟動調查中,其中已做出裁罰的國家,有中國當局對高通處以61億人民幣罰金並降低通訊專利授權金以手機批價65%計,以及南韓祭出1.03兆韓元的巨額罰款(405字;圖1)


參考資料:
  1. Qualcomm Fined $853 Million by South Korean Antitrust Agency. Bloomberg Technology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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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大事紀

2019

02-11南韓FTC對高通的反壟斷訴訟、三星退出、LG加入

原告: 南韓FTC v. 高通

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FTC)於2016年對Qualcomm處以1.03兆韓元的罰款。但是,高通公司不接受並提起行政訴訟。於是,三星電子,蘋果,英特爾,聯發科和華為以法庭之友作為輔助參與者加入了FTC。然而,三星電子今年(2018)早些時候與高通公司達成了一項專利交叉許可協議,並退出訴訟。
 
三星的退出削弱了FTC在訴訟中的地位,現在LG電子加入,有望加強FTC在訴訟中的立場。由此可見LG與高通的談判進展不順利,所以LG電子決定參與FTC與高通的法律鬥爭。該高通壟斷案須先確保罰款得到執行,才可能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金。然而,該審判過程預計需要數年時間。
 
據悉,蘋果、英特爾和華為的代表均出席了今年7月的首次聽證會,對南韓FTC的決定表示支持。蘋果的一名代理律師表示,由於高通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該公司有數年時間都不能使用英特爾晶片。


02-13高通公司在南韓的反壟斷調查,終判敗訴。

原告: 南韓FTC v. 高通

高通公司(Qualcomm)對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FTC)因2000年至2009年的反壟斷訴訟共罰款2730億韓元(2.42億美元),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2019年2月11日,確定高通敗訴並重罰2730億韓元。
 
由於,高通不服2009年的裁決並拒絕支付罰款,並決定在法庭上訴。案件於2013年到達首爾高等法院,歷經六年時間獲得終裁。在2730億韓元的罰款中,法院裁定Qualcomm應支付至少2000億韓元(1.8億美元),而其餘部分需要在下級法院重新考慮。
 
由於,高通公司給予智慧手機公司提供獎勵而受到調查,因為他們只要向高通採購超過一定數量的移動通信和射頻晶片,就可以每季獲得數百萬美元不等的獎勵回饋。法院認為這種獎勵是一種違法回扣,並稱這種做法迫使對高通公司的競爭對手的晶片,產生不公平的競爭。

市場觀察人士認為,南韓最新的最高法院判決可能會影響美國晶片製造商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之間的法律鬥爭。2016年,監管機構決定向高通公司罰處1.03萬億韓元,因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以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並保持壟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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