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智慧財產規劃屬於無體世界佈局,產品或是產業鏈的安排屬於實體世界的安排,無形與有形要能夠互相搭配,無形佈局也要先於有形實施才能將價值發揮到最大。
在初步談論完智慧財產權佈局與產業結構後,我們進一步探討智財價值來自實施與交換議題[1]。
一般而言,智慧財產運用與轉化模式(從無形到有形過程)包括三大類,如表一所示,其一為企業自己本身將該技術應用到商品進而推動到市場上,其中包括在原有企業內進行商品開發,或是成立新創事業進行該技術商品化過程。
另一為企業本身不直接使用該技術,而將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權交給他人(其實是排他權),並藉由他人進行技術商品化過程獲取對等報酬,相關模式包括專利授權、技術移轉、專利買賣讓與與侵權訴訟等,其中前三種屬於他人藉由獲取原技術創作者法律上給予的權利,所進行的商品化過程,第四種為藉由訴訟與損害賠償執行,藉由法律取得自身所失去的價值。
最後一類為聯合使用,為技術開發者與資金來源金主所組成的聯合使用模式,即是透過作價投資方式取得部分股權,進而開發相關技術與後續商品化過程。
上述轉化概念中,不論是專利授權與新創事業均是技術(專利)商品化過程的一環,不同點僅在於實施種類的差異。
要轉化就存在風險,而轉化風險也與其價值密切相關。在【無形資產評價模型(一)】中我們討論到周律師引用Robert C. Megantz之「Technology Management : Developing and Implementing Effective Licensing Programs (Intellectual Property-General, Law, Accounting & Finance, Management, Licensing, Special Topics)」書中資料,並得到類似下圖一之結果。換句話說,進行相關轉化時,除需瞭解不同程序差異外,對於其中不同途徑的對應風險也應確實掌握。
有了上述轉化途徑與風險概念,我們可以進一步體會商品與產業其實就是智慧財產權運用的舞台,而其他新創事業或是專利授權等就是將技術轉化到此舞台的過程,而此過程即是智財價值來自實施與交換的真實意義。
最後,來談論專利佈局與此轉化議題的聯繫為何。
從佈局角度來看,專利佈局就是技術未商品化(產業化)之前所進行的智慧財產權規劃工作,換句話說,專利佈局(智慧財產權佈局)可以當成商品化前的策略思考。
基於此,智慧財產權佈局可以當成一種處理或是規劃未來智慧財產權運用的策略思考。因此如果佈局者不瞭解所要進入的產業生態或是對應的產品結構,也不清楚希望使用的轉化過程,那麼如何進行規劃與佈局呢?。
此外如果我們將專利佈局思考擴展到智慧財產佈局,再擴展到智慧資源佈局,其實智慧資源規劃即是將智慧資源佈局一種,其內涵即時將智慧資本所討論的人力資本、關係資本、創新資本與流程資本等,進行策略運用的佈局,以當成未來運用與轉換機制進行事前的策略規劃(strategic planning)程序[2]。 (1207 字)
參考資料:
表一智慧財產運用的相關概念 |
種類 |
模式 |
目標 |
自己使用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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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化與產業化 |
交由他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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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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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不同授轉化形式之Risk與Reward關係(Source: amaz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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