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USPTO局長:演算法具可專利性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4月18日,美國專利商標局新任局長Andrei Iancu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參加第一次監督聽證會,有關演算法已具有可專利性議題,由於局長回答:Of course you can patent an algorithm。因而給AI技術應用點亮一盞明燈。
演算法已具可專利性
許多問題都集中在可專利議題上,由於根據專利法§ 101條專利適格性,引發目前新興產品對於人工智慧(AI)、機器學習及大數據等技術創造巨大的商機,面臨演算法可否取得專利的疑慮,這些技術是自然語言翻譯,自動駕駛汽車和醫療診斷等領域最新進展的基礎。例如:
- Google的AI系統(包括DeepMind和TensorFlow)在機器學習的許多領域都取得了重大進展。
- NVIDIA先進的GPU硬體提供更快、更高效的AI技術,並且擁有自主性的AI系統,可以在硬體上運行。
- 英特爾正在提供可以自主學習的神經網絡硬體。
目前,市面上似乎有一種氛圍就是演算法不具有專利性,Iancu局長原本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來澄清那並不是事實,然而他回答:Of course you can patent an algorithm. 當然你可以申請一個演算法。實際上,要求解決專利問題的特定算法是確保發明專利通過§101的最有效方法之一;這也是McRO案的確切理由。從本質上來看,演算法可以申請專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若是“a specific means or method that improves the relevant technology, (改進相關技術的特定手段或方法)”是可以專利的,但若是“a result or effect that itself is the abstract idea and merely invoke generic processes and machinery. (本身就是抽象概念並僅僅調用通用流程和機器的結果或效應)”就不能授予專利的。
二、若是,特定演算法解決了技術問題是可以申請專利。
三、然而,聲稱“使用AI人工智慧來解決問題”是不可專利的,而是需要多於“使用計算機解決問題”,才是可被授予專利,如:Alice案。
這對AI的未來是沒關係的。Alice案並沒有傷害計算機軟體行業,相反,在Alice之後,投入軟體和網路的研發猛增。同時,AI人工智慧的專利申請正日日增加,實用型專利(Utility patents)發證數量今年(2018)夏天將達100萬件。反而,專利巨魔們(patent Trolls)最喜歡申請”do it with AI”專利,正是那些不應該被專利的專利。
USPTO將訂製Inter Partes Review (IPR)制度規則
Iancu局長提到他正在審查雙方複審(IPR)程序,他希望確保我們有一個平衡的IPR複審制度。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希望從今年夏天開始製定規則。
但是,如何維持既有IPR的平衡系統。在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受到挑戰後,58%的專利保持不變。這也是事實,即使訴願人(petitioners)選擇挑戰他們選擇的專利,大多數訴訟專利永遠不會出現在PTAB上,這意味著只有最有爭議的專利才會受到挑戰。即使剔除掉和解部分,專利仍保持不變,因為PTAB僅以拒絕立案制度(deny institution)將案件回絕掉。
在IPR複審得到高成功率,正如聯邦巡迴法院(CAFC)會同意一審結果一樣。在上訴方面,PTAB在75%以上的時間內維持不變,當PTAB考慮實質性分析時,該比例舊上升到約90%。有證據說明,PTAB的程序和決定對專利所有者和挑戰者都是公平的。
至於,Iancu要求一個IPR系統的平衡性,今夏將進行檢討。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為什麼呢?Grassley主席對該局偏離國會的IPR複審制度表示擔憂,由於IPR複審制度已經公平有效地運作,僅僅為了解決認知問題而不是實際問題而做出重大改變,這才是一個真正的問題。
結語
從美國的法律角度來看,過去25年來USPTO已批准軟體可獲得專利。然而,在歐盟卻持相反意見,認為軟體在法律上不具有專利性。即使,美國USPTO局長表明AI演算法可專利性立場,但是,實際上如何撰寫讓自己想專利的AI演算法能拿到專利,仍然是無法說清楚講明白。因此,建議先去閱讀某技術領域某些常勝軍大廠已申請到的演算法專利,去深刻體會如何撰寫AI演算法的眉角之處。
在美國最高法院In Bilski案中,法院駁回了“機器或轉換測試”作為專利性的唯一檢驗方法。(其中一名法官對這一意見表示異議,指出法院在批駁這些專利方面做得不夠)。結果是,許多商業方法專利現在無效,尤其在Alice案後,USPTO已經開始拒絕軟體演算法和其他方法專利 - 不是全部,而是少數。
雖然,美國USPTO新任局長表達演算法可以專利,代表著美國官方的看法及未來審查演算法的趨勢。如此看來,專利在美國確實是一種行業,專利申請律師出身的Iancu新局長,似乎將專利天平又擺盪一下,給AI新興應用技術提供一盞明燈,卻又波動一池春水。(1266字;圖1)
----------------------------------------------------
簡介--美國專利商標局新任局長Andrei Iancu
Irell&Manella LLP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也是其訴訟和知識產權業務團隊的成員。他的專長側重於知識產權訴訟,但也包括知識產權的其他方面,包括專利申請、調查和授權許可,涉及科技領域:基因測試,互聯網,醫療設備,治療,電話,電視廣播,視頻遊戲系統和計算機等。
EPO審查AI領域專利申請案的基準作法
在歐洲專利公約架構下,以實際案例為基礎,訂定一套穩定、具可預測性的審查電腦實施發明(computer-implemented inventions,CIIs)的做法。目前,EPO受理的汽車和醫療技術類專利申請案中,有約一半案件與CII相關,EPO預定在今年(2018)秋季公布修訂版審查指南,根基於現行CII實務和判例法,提供更詳細的AI申請案審查基準。
參考資料:
Iancu’s First Hearing Answers Questions, Leaves More Open. Patent Progress, 2018/4/19.
本站相關文章:
1.美國最高法院認定以通用電腦執行抽象概念非專利適格標的
2.專利抽象概念測試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AI、IoT及機器人產業
3.LBS位置計算演算法侵權,Skyhook Wireless控告Google
4.抽象概念不具101條可專利性:RecogniCorp v. Nintendo
5.未來4~5年我國投入100億於AI技術研究及產業應用
--------------------------------------------------------------------------------------------------------------------------------------------
【聲明】
1.科技產業資訊室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僅為提供更多訊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2.著作權所有,非經本網站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本文以任何形式修改、複製、儲存、傳播或轉載,本中心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