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p

企業的經濟護城河

瀏覽次數:1861| 歡迎推文: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Linked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13年10月24日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twitter



圖、企業的經濟護城河

經濟護城河(Economic Moat)或稱為護城河是股神華倫‧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提出的概念。他指出一家偉大的公司都一定有一道護城河來保護投資並獲得很好的回報,護城河可防禦競爭對手的攻擊。一道又深又廣的護城河是企業絕佳的競爭優勢,透過此優勢可以確保企業之持續成長。

從投資觀點來說,在市場上尋找具有護城河的公司,在此公司股價”相對低”時買進,在股價”漲不動”時賣出,是巴菲特的基本投資哲學。從企業核心能力建構角度來說,在所屬產業競爭環境中建立無法被跨越的經濟護城河,更是企業領導者與經營者的重要工作,也是確保企業永續發展的指標。

到底什麼是經濟護城河,又如何建構經濟護城河是本文討論重點。

經濟護城河與麥克‧波特(Michael Porter)所提出的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類似。麥克‧波特指出,一企業的競爭優勢包括三個面向的基本策略,分別為成本領導(Cost Leadership)、差異化(Differentiation)與聚焦(Focus),聚焦於成本的持續降低或聚焦於差異化品質。

2007年在給股東的信中[1],巴菲特提到低成本供應商與全球品牌是重要的護城河,包括汽車保險公司GEICO、零售業巨人Costco、食品飲料的Coca-Cola、刮鬍刀品牌Gillette與金融服務公司American Express。此外,巴菲特亦提到一個需要經常挖掘護城河的公司,最終將會沒有任何護城河。換言之,經濟護城河是需要持續挖掘並持續維護的。

關於高階人才與管理者,巴菲特也指出高階經理人對於企業很重要,但並不是一個好的護城河,原因無他,這些高階經理人”流動性太高”,若一企業之經營端依賴這些高階管理人,那麼風險將無法預估。

從巴菲特給股東的信中可以看出,他所認定的經濟護城河是與企業競爭優勢有關,並且是與企業綁在一起的結構資本。從企業全資源規劃角度來說,企業之資本(價值)可分為有形資本與無形資本,即一般的財務資本(有形價值)與智慧資本(無形價值)。其中財務資本又分為實體資本與貨幣資本,即一般財務報表所展現之結果;智慧資又分為三大類,分別為人力資本、關係資本與結構資本,其中結構資本涵蓋創新資本與流程資本,且創新資本即是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等之智慧財產權。

以麥克‧波特的競爭優勢來看,成本領導與差異化策略多集中在結構資本之展現。而巴菲特所提到的低成本供應商與全球品牌,分別為結構資本中的流程資本與創新資本。換言之,企業經濟護城河所討論的即是:「以企業結構資本為核心的競爭模式」。

若從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 BSC)觀點來說,財務資本(有形資產)(financial perspective)屬於企業經營的果,其源頭來自於無形資產的建構與部署。這些無形資產包括顧客構面(customer perspective)、內部流程構面(internal perspective)、學習與成長構面(learning and growth perspective)。顧客構面屬於關係資本一部份、內部流程構面則屬於結構資本中流程資本與創新資本一部份,而學習與成長構面包括人力資本。

結合上述討論可以發現,一企業要能夠持續獲利與成長來自於企業有好的經濟護城河,其中經濟護城河是需要深耕並且越挖越深,越挖越廣的。經濟護城河在每一行業不同,因為每一行業產業結構不同,競爭模式也不同,因此如何形成具有深且廣護城河的公司是企業永續成長的關鍵。

高階管理人才能夠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但卻不一定是好的護城河,好的護城河的關鍵在於”流動性較低”的結構資本與關係資本,關係資本包括與重要客戶及供應商的良好關係,結構資本在於企業有運作佳的軟硬體流程、創新技術、核心專利與品牌商譽。

最後,從上面討論亦可看出,企業經營應深化經濟護城河之建立、維持與深化,這個工作不僅是企業領導人的責任,亦是企業專業經理人的重要職責。經濟護城河之內涵,投資者與企業領導者不可不持續思考與辯證。(1246字)

參考資料:


 
歡迎來粉絲團按讚!
--------------------------------------------------------------------------------------------------------------------------------------------
【聲明】
1.科技產業資訊室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僅為提供更多訊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2.著作權所有,非經本網站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本文以任何形式修改、複製、儲存、傳播或轉載,本中心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