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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機難跨出中國,侵犯Ericsson標準必要專利印度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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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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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同意發出單方裁定(ex parte order),小米侵犯愛立信(Ericsson)標準必要專利(SEPs),將禁止小米在印度進口及銷售手機。

圖一、 ​小米機侵犯Ericsson標準必要專利印度禁售
 

小米科技(Xiaomi) 目前全球手機出貨排第三名,正當往印度新興市場邁進之際,遭遇重大挫折,果真難以跨出中國?小米副總裁Huga Barra曾表示,印度目前已是小米繼中國後的第二大市場,因此印度高等法院的裁定,對於小米而言可說是相當大的挑戰與警訊。
 
由於,本訴訟案件涉及Ericsson所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SEPs),須依循「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原則,提供給小米以合理的價格進行專利授權協商,但是,依據《Patently Apple》報導,小米怠惰忽視Ericsson所提出授權協商的舉動,因此印度高等法院據此忽視的舉動而裁定小米手機在印度進口及銷售的禁令。
 
目前,小米已在印度推出了紅米1S及紅米Note。根據小米原先的規畫,還計畫在本月於印度推出4G版紅米Note,於明年(2014)推出小米4。若小米機想要進入印度市場,先解決專利糾紛問題,而另外支付專利使用費也將抬高小米機的成本。
 
小米的商業模式,生產『高度相似』產品與同業競爭,採取產品高性能低價格策略,而且完全忽視甚至直接挑戰專利存在的價值,雖然取得低價需求的消費者認同,但是產業人士則認為小米缺乏對原創精神的尊重,壓制小公司的產品創新,不利於整個市場的發展。
 
前不久,小米雷軍誇口往手機全球第一目標前進,擊敗Apple及Samsung。當時,Apple法務副總Bruce Sewell回應此事是不容易達到的事。如今,印度高等法院的禁售令裁定,對於小米欲跨出中國,企圖征服全球的心而言,將會是相當大的挑戰與須克服的課題。(660字)
 
[註解1] ex parte order就是「單方裁定」。(以下是舒安居律師之專業說明)
ex parte 跟inter parte對照,前者是「單方參與」,後者是雙方參與。ex parte order兩個特性:一、法官沒把兩造找來,給雙方一個公平的敘述機會,就是聽一方之詞,然後下決定;二、因為這種命令往往是僅聽一面之詞,所以通常是在事態緊急時才頒佈,而且效力短暫。
 
後續報導:
小米部分手機印度禁售令暫時解除
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小米科技在印度市場手機銷售出現轉機,2014年12月16日印度法庭裁決,同意讓小米部分採用Qualcomm 處理器的機型暫時繼續販售一直到 2015 年 1 月 8 日,雙方待2015 年 2 月份重新開庭聽證會。印度法庭准許小米搭載高通晶片的手機產品,先提交每支手機上架前繳交100盧比(1.5712美元)作為保證金,換得直到1月8日下次開庭前可以回復銷售。小米官網顯示,米3與紅米1S等手機均搭載高通晶片,至於紅米Note則是使用聯發科的晶片MT6592,尚未解禁。
 
參考資料:
Indian Court Bans Xiaomi Smartphones over Ericsson Patents,Patently Apple, 2014.12.10
 
本網站相關連結:
  1. 印度競爭委員會就Ericsson標準必要專利授權模式違反競爭法展開調查
  2. 中興通訊德國上訴失敗,專利授權公司Vringo標準必要專利取得禁售令
  3. 標準必要專利的未來正處於關鍵點
  4. 高通面對中國反壟斷調查或影響之觀察
  5. 小米的市值真的有達500億美元嗎?
訴訟大事紀

2015

06-15小米挖角高通,利於打開歐美市場

原告: 小米

中國小米手機2015年6月11日宣布,成功延攬到前高通大中華區主管王翔,擔任小米策略合作高級副總裁,自6月15日生效,市場認為,小米與高通之間的合作關係將更加穩固,惟恐不利聯發科(2454)搶食小米訂單。同時,小米機搭載高通晶片,更易於打入中國以外智慧型手機市場。

5月月初傳出聯發科可望重新打入小米供應鏈,小米兩款新機採用聯發科手機晶片「Helio」x10,預定2015第三季初量產,為小米近一年來,再次採用聯發科的手機晶片。

王翔結束在高通13年歲月,加盟小米,或許更能穩定小米與高通間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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