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艾默生電子公司(Emerson Electric Co.)及其兩家子公司Fisher-Rosemount Systems, Inc., 及Rosemount Inc.,於美國喬治亞州北區地方法院共同向SIPCO LLC (以下稱SIPCO)及IP CO., LLC (以下稱IPCO)提起專利不侵權確認之訴,要求法院確認其不侵害被告所擁有的八項關於無線網路的專利。
本案原告艾默生電子公司為一大型跨國企業公司,成立於1890 年,總部設在美國密蘇里州。經營業務廣泛包括了電器產品製造及提供工業、商業和消費者市場廣泛的工程服務。上述另外兩個原告Fisher-Rosemount Systems, Inc., 與Rosemount Inc.,皆為艾默生電子公司全部持股的子公司,其提供工業控制程序(包括控制硬體、軟體)的解決方案諮詢服務。
本案的被告SIPCO公司業務涉及網際網路相關技術領域,總部設在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該公司由著名發明家T. David Petite創辦,與本案的另一被告IP CO., LLC(營業名稱為IntusIQ)共同開發了無線網路相關技術(主要應用於ZigBee、Z-Wave、IEEE 802.15.4和WirelessHART等通訊協定中)。
艾默生電子公司在其訴狀中稱,本案的被告SIPCO公司過去幾年中不斷的利用多件專利對包括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在內的業界多家知名企業,也是Emerson Electric的客戶進行騷擾動作,聲稱艾默生電子公司的多項產品侵害其專利權,要求支付授權金。
艾默生電子公司不堪其擾,在本次訴訟中,請求法院確認不侵害被告所聲稱的以下八件專利:
- 美國第6,437,692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System and method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remote devices」(用於監測及控制遠端設備之系統及方法),包括有64個專利項,其中8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09/439,059,專利申請日為1999年11月12日,獲准日為2002年8月20日。
- 美國第6,044,062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Wireless network system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same」(無線網路的系統,及用於提供所述系統之方法),包括有16個專利項,其中8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08/760,895,專利申請日為1996年12月6日,獲准日為2000年3月28日。
- 美國第7,697,492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Systems and method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remote devices」(用於監視及控制遠端設備的系統及方法),包括有25個專利項,其中6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11/159,768,專利申請日為2005年6月23日,獲准日為2010年4月13日。
- 第美國第7,103,511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Wireless communication networks for providing remote monitoring of devices」(用於提供遠端監控設備之無線通信網路),包括有29個專利項,其中5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09/925,269,專利申請日為2001年8月9日,獲准日為2006年9月5日。
- 美國第6,914,893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System and method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remote devices」(用於監測及控制遠端設備之系統及方法),包括有44個專利項,其中5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09/812,044,專利申請日為2001年3月19日,獲准日為2005年7月5日。
- 美國第6,249,516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Wireless network gateway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same」(無線網路的網關及提供所述網關之方法),包括有19個專利項,其中4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09/492,930,專利申請日為2000年1月27日,獲准日為2001年6月19日。
- 美國第8,000,314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Wireless network system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same」(無線網路的系統及用於提供所述系統之方法),包括有19個專利項,其中8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11/300,902,獲准日為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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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8,013,732號專利,其專利名稱為「Systems and method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remote devices」(用於監視及控制遠端設備的系統及方法),包括有35個專利項,其中6個為獨立項。其專利申請號為12/477,329,獲准日為2011年9月6日。
而除了「不侵權」的訴求之外,艾默生電子公司另外請求法院判定上述專利為無效,理由為不符合「實用性規定(35 U.S.C. § 101)」,以及「新穎性(35 U.S.C. § 102)」、「非顯而易見性(35 U.S.C. § 103)」等等。(1198字;表1)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
訴訟名稱 |
Emerson Electric Co. et al v. SIPCO LLC et al |
提告日期 |
2013年7月31日 |
原告 |
Emerson Electric Co. , Fisher-Rosemount Systems, Inc.and Rosemount Inc. |
被告 |
SIPCO LLC and IP Co., LLC |
案號 |
1:2013cv02528 |
訴訟法院 |
Georgia Northern District Court |
系爭專利 |
US 6,437,692、US 6,044,062、US 7,697,492、
US 7,103,511、US 6,914,893、US 6,249,516、
US 8,000,314、US 8,013,732 |
訴狀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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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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