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Sunrise Medical HHG, Inc. (以下稱Sunrise)於美國地方法院田納西州中區納什維爾分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Middle District of Tennessee Nashville Division)指控電動椅製造商Permobil Inc. (以下稱Permobil)的電動輪椅產品侵害其專利權。
根據訴狀中所述,原告Sunrise認為被告Permobil以製造、行銷、廣告、推廣、展示、販賣之要約(offered for sale)、進口、分銷及/或販賣等行為進行侵權。依據28 U.S.C. §1391(b)、§1391 (c)及§1400(b)美國地方法院田納西州中區納什維爾分院具有管轄權。
本案的系爭專利有1件,編號為:US8,210,556(下稱556),系爭專利有關於中輪驅動電動輪椅的結構與控制方法,原告Sunrise在訴狀中特別指出,專利556為專利編號US7,896,394(下稱394)的延續案;而專利394為原告Sunrise與被告Permobil另一案件編號3:11-cv-00503專利訴訟案的系爭專利,原告Sunrise據以認定被告Permobil係在知情的情形下蓄意侵權,專利556及394均由發明人直接轉讓給原告Sunrise。
US8,210,556: “Midwheel drive wheelchair with independent front and rear suspension” (具獨立前端懸架及後端懸架的中輪驅動電動輪椅),2012年2月13日提出申請,2012年7月3日獲准,包括20項claims (4項獨立項)。
US7,896,394: “Midwheel drive wheelchair with independent front and rear suspension” (具獨立前端懸架及後端懸架的中輪驅動電動輪椅),2006年8月16日提出申請,2011年3月1日獲准,包括22項claims (6項獨立項)。
原告Sunrise認為被告Permobil型號為M300及M400的中輪驅動電動輪椅系列產品(以下稱被控產品),侵害系爭專利556。原告Sunrise請求法院判處被告Permobil的被控產品侵害系爭專利,並要求被告Permobil對其侵權行為進行損害賠償。
據本網站調查,原告Sunrise及被告Permobil均為電動輪椅的重要製造廠商,產品包括各種行動輔具及其週邊配件,其中原告Sunrise的總部設於加州,被告Permobil源自瑞典,創辦人為一名醫生。原告Sunrise及被告Permobil兩者均以設計生產能讓患者獨立工作與享受生活的電動輪椅為目標。(762字;表1)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Sunrise Medical HHG控告Permobil專利侵權
訴訟名稱 |
Sunrise Medical HHG, Inc. v. Permobil Inc. |
提告日期 |
2012/7/3 |
原告 |
Sunrise Medical HHG, Inc. |
被告 |
Permobil Inc. |
案件代號 |
3:12-cv-00668 |
訴訟法院 |
District Court for the Middle District of Tennessee Nashville Division |
系爭專利 |
US8,210,556 |
系爭產品 |
M300 and M400 mid-wheel drive power wheelchairs |
訴狀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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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