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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與三星行動裝置專利授權金之爭

關鍵字:Android權利金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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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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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日微軟(Microsoft)於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遞狀控告南韓三星(Samsung),指控三星違反專利授權協議,未按時支付智慧手機Android權利金給Microsoft。

微軟聲稱,Android軟體含有微軟的專利技術,包括在網路瀏覽器上顯示多個視窗的方法,因此微軟要求Android行動裝置的製造商必須支付智慧財產使用費。

按照2011年三星向微軟簽署授權協議,對彼此產品的專利交互授權,雙方合作開發和行銷Windows手機;三星需依每賣一支Android手機或平板定期向微軟支付授權金。但是,微軟宣稱自從2013年9月微軟公開收購Nokia手機製造及服務部門後,三星就以各種理由拒絕再支付專利授權金。

根據野村證券分析估計,微軟每年向各家手機業者收取的Android裝置專利授權費用約達20億美元。其中,2010年4月微軟和宏達電達成付費使用專利技術的合約;2011年9月微軟與三星也達成該項合約。

微軟在作業系統領域布局許久,一直聲稱Android非免費平台,應向微軟支付專利使用費,微軟宣稱約70%的全球Android 裝置已成功與微軟達成使用授權。根據市場消息指出,微軟一般收取的 Android 平台權利金在7.5至12.5美元之間,視銷售量規模而定。

表一、本網站整理微軟收取Android權利金之事件

時間 事件
2010 年 4 月 微軟向宏達電收取 Android 手機權利金每支 5 美元
2011 年 7 月 微軟向三星索取 Android 手機權利金每支 10 美元
2012 年 1 月 微軟向樂金索取 Android /Chrome OS 權利金,一年約 4 億美金
2012 年 1 月 微軟企圖向邦諾索取 Android 權利金每支 7.5~12.5 美元。
最後於2012年4月30日微軟宣布,將投資3億美元入股連鎖書店邦諾Nook部門的新公司,開發與Windows 8作業系統相容的Nook應用程式,並提高Win8在電子書裝置的市場地位。
2013 年 4 月 鴻海與微軟簽署專利授權協議與Android權利金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2/02/20

三星一直是微軟的長期夥伴,生產多項Windows產品,包括PC、NB及智慧型行動裝置。目前,三星Android手機銷售量全球第一,從2011年出貨量是8200萬支,三年後達到3億1400萬支。三星行動裝置銷售量一路成長,同時也為微軟賺進大把授權金收入。從2011年當時微軟向三星收取Android權利金比率來看,每隻裝置10元,相較其他業者,的確高些。

本網站推測,三星想藉微軟併購Nokia之同時,Nokia也有授權手機技術專利給三星,因而要求微軟與Nokia需考慮調降授權金,避免專利授權產生堆疊及壟斷之嫌。全球第一銷售量及重複支付過多專利權金,這是三星握在手籌碼。

又是一件標準必要專利授權金糾紛,同時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在我國廠商身上,很值得注意及觀察,成為我國廠商日後向科技大廠降低授權金之參考依據。(1006字;表1)

參考資料:

  1. Microsoft sues Samsung for license violations, post-Nokia, PCworld, 2014/8/1
  2. 傳聞微軟將Windows 8.1授權金由$50降至$15以對抗Google, 科技產業資訊室,2014/3/3
  3. 傳聞蘋果願意授權 每部手機收取5-15美元的專利費, 科技產業資訊室, 2012/3/8
訴訟大事紀

2014

09-25微軟與三星談業務合作取代專利糾紛

原告: 微軟 v. 三星

據2014年9月22日《韓國時報》報導指出,三星電子副董李在鎔主動拜訪微軟執行長納德拉,雙方同意坐下來進行專利訴訟爭議和談,並且以擴大彼此商業合作關係換取專利糾紛。未來雙方合作可朝向雲端運算、行動安全平台、巨量資料等方面。


10-06根據簽署協議 三星付微軟2013年行動裝置授權金共10億美元

原告: Microsoft v. Samsung Electronics

專利訴訟對企業而言,的確是件風險,因為從雙方訴訟過程所揭露文件,可以透露不少營業秘密。

微軟控告三星電子違背專利授權合約案[1:2014cv06039],根據微軟提交給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文件,三星與微軟曾於2011年同意簽屬一份為期7年的協議,三星製造的每一部Android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應當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也就是三星使用微軟之手機和平板電腦專利組合技術,因此同意支付權利金給微軟。

據此2011年授權協議,期限至2018年7月,而Samsung於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支付微軟10億美元權利金(正確金額1,041,642,161.25)。之後,Samsung 認為 Microsoft 收購 Nokia 手機業務,影響了雙方協議,因此拒絕再支付授權費。從去年(2013/7)開始,三星拒絕支付,因此微軟以拖欠未履行合約之利息費用690萬美元未付為由,向三星提告。


10-08三星啟動仲裁程序以解決微軟催繳專利授權金

原告: Samsung v. Microsoft

根據新浪科技訊於2014108日報導,三星已於107日在香港啟動仲裁程序,針對微軟向三星催繳行動裝置的專利使用費糾紛。雙方對於專利授權金糾紛,由微軟先在美國發動,要求三星履行支付權利金協議。

 

三星拒絕繼續付權利金之理由,認為微軟收購諾基亞旗下手機業務的計劃以後,影響了雙方協議,因此拒絕再支付權利費。 

 

這項仲裁程序是在微軟呈交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被披露的。三星表示已經向國際商會的國際仲裁法庭香港辦事處提出了仲裁申請。三星稱,這項仲裁程序是根據一項商業合作協議的條款而啟動的,目的是解決公司之間“涉及授權金累計積點計算方式的糾紛”。

 

企業之間合約糾紛,尋求仲裁程序取代冗長的法庭訴訟,也許也是一項正確選擇。


2015

02-09微軟與三星之專利合約糾紛 達成和解

原告: Microsoft vs. Samsung

2015年2月9日微軟發布聲明,該公司已經與三星電子達成和解並解決專利授權合約糾紛,但具體和解條款並未對外披露。

微軟去年向美國紐約州聯邦法院起訴三星,指控三星違反合作協議,在微軟2013年9月宣佈將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後,拒絕支付專利費給微軟。

微軟表示,由於三星延期支付超過10億美元的專利費,但還欠該公司690萬美元利息。但是,三星表示,微軟對諾基亞的收購案,先違反了微軟2011年與三星簽訂的合作協議。

這份達成的和解協議也結束了三星向國際商會的國際仲裁庭提出的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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