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
發佈日期:2006/11/20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電子商務法制及基礎環境建構計畫」調查顯示,國內B2C線上購物市場規模2006年約新台幣979.5億元,預估2007年將突破新台幣1,000億元,屆2010年時,市場規模將達2,417億元。
龐大的商機致電子商店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預估截至2006年,國內電子商店將高達7000家,線上購物市場更佔整體零售市場之3.1,相較於2005年度的1.65,市佔規模正以倍數搶進零售市場,可見電子商店業者對於網路購物狀況的掌握已漸步入軌道。
電子商務越蓬勃,更說明了網路安全的重要性不減反增。據資策會所做之消費者民調與網路商店調查都發現,由於網路消費較實體購物不確定性高,網站規模大小不一、體質各異,加上網路駭客攻擊、詐騙、偽卡、資料外洩..等負面報導效應影響,使得網路交易安全仍然是網路交易中非常重要的議題;而業者也表示電子商店市場最需要政府能夠訂定網路安全、交易機制、甚至爭議處理機制等一套完整共同遵守的營業規範,締造B2C雙效雙贏的「消費安全,安全消費」,以活絡市場並提升市場交易量,是現階段刻不容緩的關鍵議題。
經濟部商業司自94年起,即著手積極健全電子商務交易制度,加強網路購物交易安全以提升消費者與業者兩造間之信賴程度與交易意願。94年度推廣網路商店資訊透明化信賴標章制度,而95年度則推動網路信賴機制,分別建立『網路商店雙向身分認證機制』、『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機制』、『線上選擇性爭議處理機制』、『B2C電子商務補償機制』等四項。
(一)網路商店雙向身份認證:輔導網勁科技(YAHOO 購物一)採用中國信託OTP(One Time Password)之付款機制,促成109家網路商店進行『雙向身分認證』之線上購物方式,讓無法各自確認交易對方身份的雙方,能在此機制環境下得到嚴格把關,保障交易安全。
(二)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機制:輔導台灣里國際推動102家B2C網路商店,以及藍新科技推動120家C2C線上賣家使用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機制。透過公正機構的履約保障機制,將消費者所付款項先保管,待消費者確認收貨並購買後,便將款項匯給賣家,降低消費疑慮,增加消費意願。買方付錢,不必擔心拿不到貨;賣方出貨,也不必擔心拿不到錢;且即便新賣家尚未累積足夠評價,也能招攬生意;買家對評價不足的賣家,也能安心下標。充分協助缺乏知名度品牌的小型網站,短期內建立消費者的信賴。
(三) 線上選擇性爭議處理機制(Online ADR):輔導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建置消費者線上申訴平台,以增進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環境的信賴;並與美日 ODR機制進行跨國合作接軌,開拓國內電子商務業者的海外市場,成為近年各先進國家努力的目標,也是全球關心的共同議題。
(四) B2C電子商務補償機制:輔導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邀集Pchome推動138家網路商店採用此機制。參加此計劃之電子商家必須先繳納保證預備金,一旦發生糾紛時,只要責任在商家,消費者即能獲得合理補償。近年來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各種網路付款機制也就更加多元,根據95年調查顯示,網路商店主要服務商品以投資理財佔比最大,達44.7。
值得一提的是本年度輔導YAHOO購物一推動中國信託銀行之「簡訊動態密碼OTP」即是一種相當安全的信賴機制,因為消費者不僅透過網路進行驗證,同時也透過手機傳遞驗證碼與動態密碼,能有效防止駭客之盜用,因為使用手機,所以也是最方便與經濟的付款機制。經濟部期望能推廣網路信賴機制,促使網路購物更安全,使消費者更安心,以開創更寬廣的電子商務市場。
新聞發言人:高副司長靜遠分機323
擬稿人:許美玲 分機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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