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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十大熱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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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表於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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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知識產權之爭如火如荼:搜狗、百度輸入法專利之爭刷新中國大陸專利訴訟索賠額紀錄,互聯網巨頭爭奪市場「蛋糕」的較量愈來愈烈;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開出巨額罰單,為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劃出公平競爭的「警戒線」;京東起訴天貓不正當競爭上演「貓狗大戰」,電商競爭應遵守法律底線……同時,2015年知識產權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圖一、2015年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十大熱點案例
 

TOP1. 搜狗訴百度輸入法專利侵權索賠2.6億元
在互聯網市場的激烈「廝殺」中,總少不了知識產權的身影。2015年10月,搜狗公司以17件輸入法專利權被侵犯為由,將百度公司訴至法院。總計2.6億元的索賠額刷新了中國大陸專利訴訟索賠數額的紀錄。
 
作為輸入法軟件市場的先行者,2006年,搜狐公司正式發佈搜狗輸入法產品,並一炮打響。2010年,搜狗公司從搜狐公司分拆出來獨立運營,搜狗輸入法也成為搜狗公司的一張「王牌」。也是在2010年,百度公司推出百度輸入法,正式進軍輸入法市場。
 
2015年10月,搜狗公司以百度公司的百度輸入法產品侵犯了其8件專利權為由,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8起專利侵權訴訟,索賠8000萬元。11月,搜狗公司又針對9件專利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百度公司侵犯其專利權,並索賠1.8億元。
 
對於此次糾紛雙方實力對比,業內人士介紹,從兩家公司的專利佈局情況來看,搜狗公司在輸入法領域的技術研發起步較早,專利申請量較多,具有比較明顯的技術優勢。百度公司雖然在該領域的技術研發起步較晚,但其近兩年的專利申請量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點評:
搜狗公司與百度公司此次在輸入法市場上的短兵相接,背後是輸入法軟件巨大的市場潛力。近年來,輸入法軟件已經成為除瀏覽器和即時通訊軟件外,中國大陸網民使用最頻繁的軟件之一。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試圖通過打進輸入法市場,來增加用戶依賴性,爭奪用戶流量。互聯網行業作為知識密集型行業的典型代表,知識產權也成為互聯網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最為重要的「武器」之一。為爭奪市場,互聯網企業紛紛亮出自有專利在市場中「廝殺」。此次搜狗公司向百度公司索賠2.6億元之巨,更是盡顯專利之「利」。
 
TOP2. 輝瑞「明星產品」專利權被宣告無效
 強力降脂藥物Atorvastatin(商品名:立普妥)是美國輝瑞公司的「明星產品」,全球年銷售額超過100億美元。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使美國輝瑞公司對Atorvastatin的專利佈局遭受「重創」,最高人民法院就Atorvastatin鈣I型晶體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作出再審判決,維持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下稱專利複審委)此前作出的決定,Atorvastatin鈣I型晶體專利權被宣告全部無效。
 
Atorvastatin是一種新型的人工合成降脂藥。沃尼爾•朗伯公司在1985年成功合成Atorvastatin。2000年,美國輝瑞公司收購了沃尼爾•朗伯公司。

2011年12月,Atorvastatin的化合物專利權到期,但為了盡量延長相關產品的保護期限,美國輝瑞公司在早期就Atorvastatin的中間體、組合物和衍生物晶體等提交了眾多專利申請,進行了嚴密的專利佈局。目前,美國輝瑞公司仍擁有20餘件Atorvastatin衍生物晶體的專利,這些晶體中最著名的即為Atorvastatin鈣I型晶體(立普妥中的活性成分)。

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林藥業)是中國大陸較早生產Atorvastatin(商品名:阿樂)的製藥企業。2007年,美國輝瑞公司將嘉林藥業告上法庭,訴其專利侵權。針鋒相對,2007年嘉林藥業提起針對涉案專利權的無效宣告請求。隨後,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張楚也向專利複審委遞交了同樣的申請。

專利複審委審理後,以該專利說明書未充分公開所有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為由,宣告該專利權全部無效。該決定作出後,沃尼爾•朗伯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決定。北京一中院審理後維持了專利複審委的決定。沃尼爾•朗伯公司對該判決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高院二審撤銷了北京一中院的判決。專利複審委、嘉林藥業、張楚不服上述二審判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終,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北京高院的判決,維持北京一中院此前的判決以及專利複審委此前作出的決定,Atorvastatin鈣I型晶體專利權被宣告全部無效。
 
點評:
專利從法律上賦予權利人對創新成果排他性的財產權。也正是因為這種排他性,在加強專利保護,充分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應當兼顧專利權這一私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在重視對專利進行保護的同時,同樣應當重視對公共知識領域的保護,特別是在醫藥等與社會公共利益最直接相關的領域。社會公眾在充分尊重他人的創造成果的同時,對於那些公開不充分、缺乏新穎性或創造性等理應進入公共知識領域的專利,應當通過合法途徑勇於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TOP3. 高通因壟斷被罰60.88億元
 2015年2月10日,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出反壟斷歷史上金額最大的罰單——美國高通公司因壟斷行為被罰人民幣60.88億元,並被責令整改。

成立於1985年7月的美國高通公司是一家無線電通訊技術研發公司,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專利許可收費公司和最大的無線通訊芯片製造商,以在CDMA技術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而聞名。美國高通公司擁有數千件CDMA及其他無線通信領域相關專利及專利申請,其中相當一部分專利已經被全球標準制定機構普遍採納或建議採納。

2013年7月,國家發改委收到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舉報,稱美國高通公司在中國大陸涉嫌濫用其在無線專利標準、必要專利市場、手機芯片市場的支配地位,實施價格壟斷行為,主要包括不公平的高額定價、歧視性定價、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等。

2015年2月10日,國家發改委裁決高通公司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責令其進行整改,並依法對美國高通公司處以其2013年度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人民幣60.88億元。該處罰決定作出後,美國高通公司對此未提出異議。美國高通公司表示,接受該處罰決定,並將如期繳納罰款,不再尋求進一步的法律程序進行抗辯。
 
點評:
標準必要專利堪稱專利中的「戰鬥機」。因為與行業標準相結合,標準必要專利權人通常可以借此取得一定的市場優勢地位。如果權利人憑借這種市場優勢地位,在進行專利許可、授權時進行不公平的高額定價、歧視性定價,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就可能會阻礙創新,進而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在利用標準必要專利獲益時,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如遵守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等。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的這一處罰對通信行業影響巨大,也為標準必要專利權利人劃出了一條「警戒線」。
 
TOP4. 江蘇衛視《非誠勿擾》被判商標侵權
「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恐怕要更名了!」2015年12月11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非誠勿擾」商標侵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認定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下稱江蘇衛視)、深圳市珍愛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珍愛網)侵犯金阿歡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權。該案判決在2015年末成為社會熱點。

2009年,金阿歡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註冊「非誠勿擾」商標。2010年9月,金阿歡的「非誠勿擾」商標被正式核准註冊,註冊號為7199523號,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5類的交友服務和婚姻介紹所等。

江蘇衛視於2010年初推出大型婚戀交友類節目《非誠勿擾》,憑借精良的節目製作和全新的婚戀交友模式,迅速得到觀眾廣泛認可,屢屢創下省級衛視的收視紀錄。

金阿歡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將江蘇衛視訴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南山法院一審認為,江蘇衛視使用「非誠勿擾」為商標性使用,但其為電視節目,與金阿歡擁有的「非誠勿擾」商標核定服務類別不同,屬於不同類商品(服務),不構成侵權。據此,南山法院駁回了金阿歡的起訴。

金阿歡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深圳中院二審認定,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從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像等判定,均是提供徵婚、相親、交友的服務,與金阿歡擁有的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核定的服務項目相同。法院認為,金阿歡的「非誠勿擾」商標已投入商業使用,但由於江蘇衛視的知名度及節目的宣傳,使得公眾造成反向混淆。同時,江蘇衛視通過播出《非誠勿擾》,收取大量廣告費用,足以證明其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商業使用,構成商標侵權。最終,深圳中院判令江蘇衛視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

據瞭解,江蘇衛視已針對該案提起再審申請。
 
點評:
由於「非誠勿擾」電視節目的高收視率,該案的判決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的審理結果,反映出法院在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對於同類商品(服務)的認定不應機械地按照《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別表》來判定,而更應當考慮二者的內容和性質等,客觀判定兩者服務類別是否相同或相似。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國內新興業態的不斷發展,某一商品或服務可能具有多種屬性,建議企業加強商標保護意識,提前做好全面的商標檢索工作,避免侵犯他人商標權。
 
TOP5. 法院判決商標局《新增服務商標的通知》規定違法
2015年9月1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由全體審判委員會委員開庭審理了一起商標行政案件,案件緣由是安徽華源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源醫藥公司)因申請商標註冊被駁回,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為被告提起了行政訴訟。

案件起源於2012年,當年12月14日,商標局為了執行《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的決議,出台了《關於申請註冊新增零售或批發服務商標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第四條規定了新增商標註冊申請的過渡期,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此期間內,在相同或類似新增服務項目上提出的註冊申請,視為同一天申請。

2013年1月4日,新增服務商標的通知開始執行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華源醫藥公司即向商標局提出了商標註冊申請,申請商標由中文「華源醫藥」及圖形構成,指定使用在第35類商品上。此後,又有兩家企業提出申請「華源」商標。2014年10月23日,商標局針對上述3家企業的商標註冊申請,作出了《商標註冊同日申請協商通知書》,認為3個申請商標近似且均未使用,讓三方於30日內自行協商,保留一方申請。如果協商不成,商標局將以抽籤方式確定一個申請人。華源醫藥公司在收到商標局的協商通知書後,隨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商標局作出的該協商通知書,並判令其重新作出決定。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商標局《新增服務商標的通知》第四條關於過渡期的規定,實質上是對中國大陸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同一天」進行了重新定義,超越了商標局所主張的對法律如何具體應用進行解釋的範疇。因此,商標局作出該項規定超越了其法定權限。

法院據此作出判決,判令撤銷商標局於2014年10月作出的要求華源醫藥公司與其他商標註冊申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的《商標註冊同日申請協商通知書》,並對華源醫藥公司提出的「華源醫藥」及圖商標的註冊申請重新作出審查決定。
 
點評:
該案是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首例國家部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受到司法審查的案件。該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探索審委會審案在司法界得到廣泛讚賞,認為這樣不僅是司法改革的大膽嘗試,也有助於提高司法權威。法院判決部委規範性文件違法,這將有助於促使公權力行使時更加謹慎、守法。
 
TOP6.「新百倫商標侵權案」 New Balance被判賠9800萬元
2015年4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知名運動品牌「New Balance」被訴商標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該院認為,美國New Balance公司在中國大陸的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下稱新百倫公司)因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新百倫」,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須賠償對方9800萬元。據瞭解,這也是廣州中院有史以來判賠額度最高的知識產權案件。

美國New Balance公司創立於1906年,上世紀90年代已經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當時的譯名為「紐巴倫」,但「紐巴倫」商標後被New Balance公司當時在中國大陸的生產商註冊,後來兩家公司分道揚鑣。New Balance公司後來在中國大陸市場開始使用「新百倫」這個名字,但沒想到,新名字遭到「侵權」困擾。

2013年,廣州的自然人周樂倫起訴新百倫公司,稱自己擁有「百倫」「新百倫」商標,新百倫公司在宣傳和銷售產品時長期、大量使用「新百倫」商標,侵犯了其擁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新百倫公司辯稱並不存在商標侵權,公司早在2003年就廣泛使用「新百倫」一詞,當時的「百倫」商標尚未進行商業使用,而「新百倫」一詞是美國New Balance公司意譯和音譯結合產生的中文名稱,新百倫公司的高知名度也無需攀附其他商標。

廣州中院經審理認為,在明知原告獲得「新百倫」註冊商標後,被告仍繼續在銷售及宣傳中廣泛地使用「新百倫」標識,因此不能認定被告對「新百倫」字樣的使用屬於善意的使用,被告主張對「新百倫」享有在先權利的意見無法成立,因此判決被告新百倫公司停止使用「新百倫」商標,並賠償原告9800萬元。

新百倫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2015年11月,該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目前尚無判決結果。
 
點評:
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大陸市場已經成為國外品牌的必爭之地,這就避免不了中文商標的註冊和使用。雖然「新百倫」商標案二審還沒有定論,但該案對外資進入中國大陸及中國大陸企業走向海外市場都有巨大的警示意義:法律具有地域性,最好在產品未推出之時就先鋪好知識產權路,免得日後引起糾紛。
 
TOP7.「新浪訴鳳凰網案」 體育賽事錄製畫面被認定為作品
2015年6月,備受關注的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新浪公司)訴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鳳凰網)等非法轉播中超聯賽一案迎來了一審判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賽事錄製形成的畫面符合中國大陸著作權法對作品獨創性的要求,應當認定為作品,體育賽事的轉播行為屬於「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鳳凰網等的行為構成侵權。該案被眾多媒體稱為「中國大陸體育賽事轉播著作權第一案」。

2013年8月,新浪公司發現,鳳凰網的中超頻道首頁在顯著位置標注並提供中超比賽的視頻。2015年3月,新浪公司將鳳凰網訴至法院,稱其經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合法授權,在門戶網站領域獨家轉播、傳播、播放中超聯賽及所有視頻,鳳凰網提供中超比賽視頻的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索賠400萬元。

2015年3月,北京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新浪公司將索賠數額提升至1000萬元。鳳凰網則辯稱足球賽事不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對體育賽事享有權利並不等於對體育賽事節目享有權利。

2015年6月,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鳳凰網等轉播中超比賽的行為,侵犯了新浪公司對涉案賽事畫面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判令其賠償新浪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北京朝陽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賽事轉播的製作程序,不僅僅包括對賽事的錄製,還包括回看的播放,比賽及球員的特寫,場內與場外、球員與觀眾、全場與局部的畫面,以及配有的全場點評和解說。而上述畫面的形成,是編導對多台設備拍攝的多個鏡頭的選擇、編排的結果。因此,儘管法律上沒有規定獨創性的標準,但應當認為對賽事錄製鏡頭的選擇、編排,形成可供觀賞的新畫面,無疑是一種創作性勞動。因此,賽事錄製形成的畫面,達到中國大陸著作權法對作品獨創性的要求,應當認定為作品。

據悉,鳳凰網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上訴。
 
點評:
2015年10月,體奧動力以80億元的價格購買未來5年中超聯賽全媒體版權這一消息刷遍了「朋友圈」。但是,一直以來,就體育賽事畫面能否受中國大陸著作權法保護這一問題,業內存在不同的意見。在新浪公司訴鳳凰網一案中,北京朝陽法院確認體育賽事的相關權利,並明確錄製賽事形成的畫面應當認定為作品,體育賽事直播行為屬於「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目前該案進入二審程序,其最終結果對於體育賽事節目的版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進而將對中國大陸體育產業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TOP8.「雙十一」大戰 京東對阿里先舉報後起訴
2015年的「雙十一」(11月11日)期間,國內兩大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和北京京東三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京東公司)之間的競爭趨於白熱化。京東公司先是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實名舉報,稱阿里巴巴集團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後又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下稱天貓公司)在發佈的廣告中宣稱「當日達當日用」「輕鬆購物當日達」,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015年10月底,京東公司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東黑板報)公佈了某企業要求撤銷在京東公司「雙十一」會場資源的請求,原因是因為某電商平台要求該企業不能在其他電商平台參與活動。京東公司火速作出處理,將該企業網店關閉,並宣佈永不合作。隨後,該企業發微博指責京東公司粗暴關店,並稱不再和京東公司合作。

經歷了這一事件,京東公司將矛頭指向了阿里巴巴集團。2015年11月3日,京東公司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宣佈已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商市場秩序。京東公司稱,阿里巴巴集團向商家傳遞的信息是:如果參加天貓「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就不允許參加其他電商平台「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對於已經和其他平台達成合作意向的,則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則會在流量和資源位等方面進行處罰或制裁,導致商家無法正常參與其他電商平台的「雙十一」促銷活動。京東公司認為,這些行為妨礙正常市場競爭,更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
而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負責人則駁斥了京東公司的指責,稱阿里巴巴集團並不存在「二選一」行為。

而在實名舉報的同一天,京東公司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天貓公司、天津貓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貓超公司)「雙十一」期間的有關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海澱法院判令天貓公司、貓超公司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立即停止發佈、傳播含有「當日達當日用」「價格任性比全城當日達」「輕鬆購物當日達」等用語的廣告;連續一個月在曾經發佈過虛假宣傳內容的相關報紙、互聯網、戶外廣告牌上刊登聲明,澄清上述廣告語系虛假宣傳,以消除影響;連續一個月在天貓公司網站(www.tmall.com)和貓超公司網站(chaoshi.tmall.com)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一周在新浪網等網絡及平面媒體顯著位置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向京東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承擔該案所有合理費用及訴訟費用。

目前,被業界戲稱為「貓狗大戰」的京東、天貓之爭尚未有結果。
 
點評:
眾所周知,阿里巴巴集團和京東公司是目前國內最大的兩家電子商務企業。雖然業務模式稍有不同,阿里巴巴集團與京東公司的競爭不可避免,但此前雙方並沒有公開的對抗,直到2015年「雙十一」前夕,京東公司率先採取了行動。

如火如荼的「雙十一」為全國消費者帶來了網購狂歡,阿里巴巴集團和京東公司在其中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此次的「貓狗大戰」凸顯了電商之間的激烈競爭。但雙方都應該明白,競爭歸競爭,守法是底線。
 
TOP9.「瓊瑤訴于正案」《宮鎖連城》被判侵權
2015年12月16日,歷時近19個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瓊瑤訴于正,《宮鎖連城》相關製作方、出品方、投資方等侵犯著作權一案,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宣判,法院駁回于正等一審被告提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依判決,於正須公開向瓊瑤道歉,經視文化等4家公司立即停止發行傳播電視劇《宮鎖連城》,各方連帶賠償瓊瑤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00萬元。

2014年4月8日,《宮鎖連城》作為于正所編《宮》系列收官之作登陸湖南衛視,開播首日即突破當時省級衛視新劇開播最高收視紀錄。一周後,著名作家、編劇瓊瑤突然發佈微博稱,《宮鎖連城》抄襲其作品《梅花烙》,並要求該劇停播。對此,于正發文予以否認,稱只是一場巧合與誤傷。

隨著事件發酵,2014年5月,瓊瑤對于正以及《宮鎖連城》相關製作方、出品方、投資方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各方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並公開道歉。

2014年底,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文學作品中難免有借鑒情形,但于正在電視劇《宮鎖連城》使用的人物設置、人物關係等,超越了對瓊瑤《梅花烙》作品合理借鑒的邊界,因此構成侵權。判令于正公開道歉,《宮鎖連城》相關製作方、出品方等立即停止發行傳播行為,各方連帶賠償瓊瑤500萬元。

一審宣判後,于正等認為該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遂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高院於2015年12月16日對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隨後,瓊瑤也通過微博表示:「該判決是一次歷史性、標竿性的宣判,對保護原創,意義深遠而偉大。」
 
點評:
在電視劇生產市場的各類資源中,劇本無疑處於核心位置。對於編劇而言,創作劇本離不開借鑒與創新,但如何把握借鑒與抄襲的界限、劇本中的情節設置、人物背景、個別劇情近似是否構成侵權,均難以從著作權法中找到明確答案。雖然中國大陸著作權法規定只保護思想,不保護表達,但是二者之間如何清晰畫出界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也使得難以界定的版權問題愈發棘手。可以說,該案的審理思路為類似電視劇劇本版權糾紛案件提供了參照標準。
 
TOP10.「『鄭58』植物新品種權案」判賠近5000萬元
2014年8月,河南金博士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博士公司)以侵犯其植物新品種權為由,將北京德農種業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德農公司)與河南省農業科學院訴至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近5000萬元。2015年,鄭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北京德農公司侵犯了金博士公司對「鄭58」玉米品種享有的植物新品種權,判令其賠償金博士公司4950萬餘元。

「鄭單958」是河南省農業科學院糧食作物研究所以「鄭58」為母本、「昌7-2」為父本雜交育成的中早熟玉米品種。金博士公司擁有「鄭58」玉米品種的植物新品種權,此後與河南省農業科學院以權利互換的方式許可河南省農業科學院及其下屬相關企業使用「鄭58」培育「鄭單958」玉米品種。

此後,金博士公司發現北京德農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鄭58」培育「鄭單958」玉米品種,並進行銷售。2014年8月,金博士公司以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為由,將北京德農公司及河南省農業科學院訴至法院,索賠4950萬元。

北京德農公司辯稱該公司於2010年7月從河南省農業科學院獲得「鄭單958」的生產經營權和「鄭58」的使用權,其行為不構成侵權。

鄭州中院審理後認為,北京德農公司對「鄭58」植物新品種的使用權應截止到2010年7月1日,因而認定北京德農公司在2010年7月1日後使用「鄭58」玉米自交系繁殖「鄭單958」玉米雜交種子的行為構成侵權,於是判決北京德農公司賠償金博士公司4950餘萬元,河南省農業科學院對上述賠償在30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據悉,北京德農公司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已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點評:
近年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的現象時有發生,由此產生的糾紛也日益增多。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中,大部分權利人所獲賠償額相對較低,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育種者的創新積極性。此案中,鄭州中院近5000萬元的一審判賠額可謂刷新紀錄,引發業內廣泛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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