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 |
件數 |
投資金額 |
僑外投資 |
5 件 |
4 億4,538 萬6,247 美元 |
陸資投資 |
1 件 |
324 萬7,491 美元 |
對外投資 |
1 件 |
2 億3,187 萬880 美元 |
對中國大陸投資 |
4 件 |
10 億555 萬5,042 美元 |
貳、本次委員會議核准及核備投資案摘要
一、 僑外投資部分
1. 荷蘭商羅氏藥廠公司申請以國內事業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102 年盈餘新臺幣900,000,000 元作為股本投資,增資同一國內事業,從事經營藥品製造等業務。
2. 日商信越化學工業株式會社申請匯入相當於新臺幣1,500,000,000 元等值之外幣作為股本投資,投資設立信越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精密化學材料製造等業務。
3. 英屬維京群島商KOHL HOLDINGS LIMITED 申請匯入相當於新臺幣2,114,778,700 元等值之外幣作為股本投資,增資國內事業特許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經營資訊軟體服務等業務。
4. 新加坡商LT MATERIAL HANDLING HOLDING PTE.LTD 申請匯入相當於新臺幣1,200,000,000 元等值之外幣作為股本投資,投資設立台豐運搬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搬運設備製造等業務。
5. 新加坡商星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申請匯入相當於新臺幣8,000,000,000 元等值之外幣作為股本投資,用以增資國內事業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經營商業銀行及證券商等業務。
二、 陸資投資部份
1. 大陸商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增加新臺幣100,000,000 元等值之外幣作為在台分公司營業資金,從事經營商業銀行業務。
三、 對外投資部分
1.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匯出英鎊1.4 億元(約折合新台幣7,140,000,000)元,對外投資英屬根西島LONDON & STAMFORD OFFICE II LTD.,從事經營不動產投資業務。
四、 上市(櫃)公司對中國大陸投資(專案審查案件)部分
1. 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匯出美金130,000,000 元,間接投資設立信義地產(上海)有限公司,從事經營不動產開發業等業務。
2.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自有資金美金100,000,000 元,間接增資前經本會核准投資之宏達通訊有限公司,從事經營移動電話機之研發、設計及產銷等業務。
3.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匯出人民幣400,000,000 元(約折合美金64,915,042 元),投資設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從事經營銀行相關業務。
4.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自有資金美金450,000,000元,暨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事業和艦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美金260,640,000 元,合計美金710,640,000 元,間接投資聯芯集成電路製造(廈門)有限公司,從事經營12吋晶圓鑄造、積體電路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投審會發言人暨承辦單位: 第四組朱萍(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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