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衝突程序 (Interference) 為美國專利局 (USPTO) 就二件以上具相同、或實質相同發明內容的專利申請案或已核准之專利權,決定首先發明人並授予專利權的程序。本案 Siemens Healthcare, Inc. (“Siemens”) 因併購 Bayer Healthcare LLC 而取得美國專利編號 US 5,124,246 (‘246) 之專利權,該 '246 專利於 1989 年 4 月 18 日 提出申請,於 1992 年 6 月 23 日 經核准取得專利權並於 2009 年 6 月 23 日 因權利屆滿而失效 。
本案被告 Enzo Life Sciences, Inc. (“Enzo”) 則為美國專利申請案號 08/479, 995(‘995) 發明案之專利申請權人,該 ‘995 申請案的申請日雖為 1995 年 6 月 7 日 , 但卻主張為 Enzo 於 1983 年 5 月 5 日 即已提出專利申請案之延續案,故 ‘995 申請案得因此主張其申請日期可回溯至 1983 年 5 月 5 日 。
2010 年 5 月 14 日 USPTO 審查 '246 專利的權利請求項,作成 Enzo 較 Siemens 更早發明 '246 專利的第 53 請求項發明技術的決定,該項決定如不予以撤銷, USPTO 將據此授予 Enzo 該部分技術之專利權,故 Siemens 根據美國專利法第 146 條向麻州地院以 Enzo 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Siemens 於起訴書中指出,‘995 申請案為 Enzo 於 1983 年 5 月 5 日 即已提出專利申請案之延續案,除了‘995 申請案之外, Enzo 陸陸續續以 該申請案為先案,另外提起五件專利申請,‘995 申請案為這一長串申請案的最後一件,總計這些申請案涵蓋 771 項權力請求項,在長達 23 年期間 ( 自衝突程序開始之 2006 年 8 月 7 日 起算 ) ,這些請求項雖有部份於答辯中屬可准予專利權的請求項 (allowed claims) ,但均遭 Enzo 予以放棄,致這 771 項請求項均 未獲准專利權。而由於第一案的申請日期早於美國 American Inventors Protection Act of 1999 規定須公開發明內容的 2000 年 11 月 29 日 ,加上 Enzo 也未採取任何動作告知大眾其發明內容,使其發明成為名符其實的「潛水艇發明」 (submarine patent application) 。
如使 Enzo 因持續、重複的專利申請怠惰行為 (prosecution laches) 而取得專利權,則 Enzo 可取得自核准專利日起算長達 17 年的獨占權及巨大的獲利,將使 Siemens 和廣大消費者相對承受巨大的損失; 故 Siemens 請求 麻州地院重新展開調查程序 (discovery) 、撤銷 USPTO 的決定並判決 Enzo 的 ‘995 申請案不得授予專利權。 (680 字;表 1)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 Siemens healthcare 控告 Enzo Life Science
訴訟名稱 |
siemens heallthcare diagnostics inc. v . enzo life sciences Inc. |
提告日期 |
2010 年 7 月 09 日 |
原告 |
siemens heallthcare diagnostics inc. |
被告 |
enzo life sciences Inc. |
案號 |
10-cv-40124-TSH |
訴訟法院 |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 |
系爭專利 |
US 5,124,246 Nucleic Acid Multimers and Amplified Nucleic Acid Hybridization Assays Using Same
US 08/479, 995 Assay Method Utilizing Polynucleotide Sequences |
訴狀下載 |
|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 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 2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