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告三星侵犯專利案二審勝訴,三星被判侵權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8年1月17日
圖、華為告三星侵犯專利案一審勝訴,三星被判侵權
據中國媒體及李俊慧微博報導,華為訴三星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福建省高院經二審作出終審判決((2017年12月):(1)駁回三星的上訴請求,(2)共計23款三星手機被判禁產、禁售,(3)包括賠償華為8050萬元侵權賠償款等多項一審判決內容被維持。
法院認定:三星未經授權使用專利被認定侵權
2016年5月,華為分別在美國和中國指控三星公司,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所涉知識產權包括涉及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體。
華為宣稱,涉案兩項發明專利均為4G標準必要專利,三星未經華為許可,以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同時,華為與三星的談判代表人、也是三星的控股公司韓國三星電子株式會社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時,三星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三星辯稱,其並沒實施華為指控的專利侵權行為,華為在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談判中沒有盡到FRAND義務,三星在授權談判中無明顯過錯,應駁回華為的訴訟請求。
圖、三星與華為涉案專利判決之情形
兩造雙方的專利訴訟策略,對據以起訴的專利,被訴一方都會尋求通過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尋求宣告涉案專利無效。因此,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的相關的專利無效宣告案件也能推斷出各自拿出的專利判決。截止目前,2016年三星在中國市場起訴華為專利侵權系列案件中,已有21件專利公佈了無效宣告審查結果,共計12件被判全部無效,涉案專利經無效宣告審查被判無效率為57% 。華為訴三星專利侵權系列案件中,已有13件專利公佈了無效宣告審查結果,共計4件被判全部無效,涉案專利經無效宣告審查被判無效率為31%。
深圳中院2017.12判決認定:
- 涉案的兩項發明專利權均為4G標準必要專利。
- 從2011年7月至今,華為與三星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交叉授權談判已6年多,華為在談判過程中無明顯過錯,尋求談判和仲裁等方式來解決雙方之間的標準必要專利交叉問題,經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三星一直惡意拖延談判,存在明顯過錯,違反FRAND原則。
- 法院認為,三星在中國生產、銷售相應4G智能終端產品,一定會使用華為的這兩項標準必要專利技術,因此,在華為取得兩項發明專利權以後,三星未經授權就在中國實施華為的兩項專利技術,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
因此,華為要求三星停止侵害其涉案4G標準必要專利技術,法院予以支持。
iKnow觀點與評析
打SEPs專利時,以善意態度及遵守FRAND條款是十分關鍵,將是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之一。
三星的專利全部無效比率高達57%,遠高於華為的31%。華為挑選中國法院做為主場優勢,同時經法院背書該涉案的兩項發明專利權均為4G標準必要專利,的確是很聰明且有利於華為的後續專利主張。由於,中國大陸擁有廣大手機市場,具有主場優勢,令國際大廠即使有成千上萬的專利也不得不低頭。(708字;圖1)
參考資料:
判了!華為鎖定勝局,獲賠8050萬元,三星23款手機被禁產、禁售!李俊慧微博,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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