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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電池導電漿專利侵權糾紛 賀利氏在台灣法院控告碩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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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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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此提告案發生於我國台北智慧財產法院,目前,案件一審出爐(2017.7.7),碩禾並無侵權而取得勝訴。訴訟審理裁決未立即公告,須以法院公告結果為準。

2015年6月9日賀利氏(Heraeus)在台灣台北智慧財產法院控告台灣漿料廠碩禾專利侵權,侵權範圍為太陽能電池所使用的三款正銀漿料,侵權內容與碲玻璃技術(Tellurium Technology)有關。
 
圖一、賀利氏在台灣法院控告碩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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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禾(Giga Solar)是我國太陽能導電漿廠商,由於近年來在正銀漿料出貨急遽擴增,今年(2015)全球市占率可望挑戰3成水準,因而引來國外大廠紛紛對碩禾展開專利阻礙戰。
 
賀利氏是太陽能電池漿料廠商。賀利氏控告碩禾所銷售的590、600、620三款正面銀漿漿料產品侵犯了該公司的漿料專利(專利號:TWI432539),而這三款漿料出貨的對象為台灣的太陽能電池廠。
 
賀利氏指出,自家專利囊括生產金屬漿料時採用含鉛/不含鉛的碲玻璃材料;而在今年三月,賀利氏也發表聲明,表示自己與日本昭榮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共同擁有碲玻璃銀漿的專利兩件(TWI453930 and TWI432539)
 
太陽能電池使用的導電膠分成銀膠和鋁膠兩種,銀膠分為正面銀膠(正銀)與背面銀膠(背銀),分別應用在太陽能電池的正面和反面作為電極使用,銀膠的導電率和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息息相關,目前市占率最大的廠商是杜邦、賀利氏(Heraeus)、三星及台灣碩禾(Giga Solar)。杜邦已於2014年底在美國啟動專利戰爭,增加競爭者客戶的疑慮,藉此切斷競爭者和其客戶的合作。(496字)
 
圖二、系爭專利TWI43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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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IPO
 
後續報導:
杜邦與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11月10日宣布,杜邦同意單向非專屬性的專利授權予碩禾及其關聯公司,內容包括杜邦所擁有特定的太陽能導電漿料之全球性專利。這項協議將於2017年11月15日生效。所有其他與此協議有關的條款,包括碩禾支付予杜邦的授權費均為商業機密不予公開。


參考資料:
1. Heraeus Files Patent Infringement Lawsuit against Giga Solar Materials Corp,PR Newswire, 2015/6/9 at http://www.prnewswire.com/news-releases/heraeus-files-patent-infringement-lawsuit-against-giga-solar-materials-corp-300096551.html
2.Heraeus Intensifies i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sition in Metallization Paste,PR Newswire, 2015/3/9 at http://www.prnewswire.com/news-releases/heraeus-intensifies-its-intellectual-property-position-in-metallization-paste-30004716


本網站相關連結:
  1. 太陽能電池導電膠專利訴訟 杜邦控告SunEdison
  2. 彩色太陽能電池專利訴訟 樂福太陽能控告新能光電
  3. 導電漿料專利訴訟,美國杜邦控告賀利氏及Solarworld
  4. 印度商工部對自我國進口之太陽能電池不課徵反傾銷稅
  5. 以開口結構鈦或鈦合金基板及光聚合器之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
訴訟大事紀

2015

07-06碩禾買下日本福岡縣4MW規模太陽能發電站

原告: 碩禾

太陽能導電漿廠碩禾(Giga Sola)擴大太陽能發電站布局,向合同會社MERCHANT ENERGY第十買下日本福岡縣4MW規模太陽能發電站,交易總金額18億日圓,折合新台幣約4.54億元

碩禾福島太陽能發電站剛於2015年5月下旬商轉啟用,碩禾又進一步買下正在興建中的福岡縣太陽能發電站。這座福岡縣太陽能發電站預計今年底前完工,規模達4MW。

待福岡縣太陽能發電站商轉啟用後,碩禾在日本投資的太陽能發電站總規模將達21MW。


07-21碩禾提出反訴 指控Heraeus不當限制競爭

原告: 碩禾 v. Heraeus

針對賀利氏公司於2015年6月間對碩禾所提專利侵權訴訟 [案號104年度民補訴字第76號],2015年7月21日碩禾發布訊息,碩禾認為不符合合理程序即對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並散布該訴訟訊息,構成公平交易法之不當限制競爭。因此,碩禾對賀利氏公司提出反訴。

碩禾說明:日前收到Heraeus Precious Metals North America Conshohocken LLC(美商賀利氏貴金屬北美康舍霍肯有限責任公司)於臺灣智慧財產法院對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主張本公司590、590A、600、620型號之正面銀漿產品侵害賀利氏公司中華民國第I432539號發明專利。本公司經檢視賀利氏公司民事起訴狀,發現其主張及舉證,皆有嚴重瑕疵。本公司對該美商為競爭目的驟然對本公司提起訴訟,並發佈新聞稿,意圖影響本公司信譽,至表遺憾,並已委請外部律師研究賀利氏公司是否涉及濫用專利權,及由本公司對該公司提出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檢舉或民事訴訟可能性。

以上,從本案可學習之經驗:除了不能亂發TW專利侵害警告信給對照客戶外,碩禾律師團似乎企圖擴大為 "也不能直接對TW專利侵權者提起訴訟,然後發佈新聞稿”。後續我國智財法院如何判決,值得觀察。


2016

10-14台智財法院中間判決 有利於賀利氏 碩禾有壓力

原告: 賀利氏控告碩禾

賀利氏控告碩禾專利侵權案,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做出中間判決,有利於賀利氏,也就是碩禾提出賀利氏專利無效被駁回。
 
Heraeus Precious Metals North America Conshohocken LLC (「賀利氏」)於民國(下同)104年6月10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對碩禾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碩禾所販售之590A、600、610及620型號導電漿產品侵害中華民國第I432539號發明專利(「賀利氏專利」)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
 
針對賀利氏在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控告碩禾專利侵權案,賀利氏發布新聞已成功壓制對手。碩禾認為僅是法院中間判決,並非最後裁決,因此碩禾提出說明,摘出重點下:
 
一、智慧財產法院於105年8月5日作出中間判決,認定碩禾所提出之相關主張及證據不足以證明賀利氏專利無效。碩禾認為賀利氏專利屬用途專利,碩禾營業並不涉及該用途。
 
二、因賀利氏公司逕行對媒體及碩禾客戶發佈新聞稿,意圖影響市場競爭,碩禾已對賀利氏公司提起反訴,要求其停止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
 
三、賀利氏主張於中國大陸亦取得與台灣賀利氏利相同之專利權,經查賀利氏於中國大陸所取得之專利,其申請專利範圍與台灣賀利氏專利不同。
 
賀利氏臺灣專利(專利號I432539
賀利氏臺灣專利(專利號I432539)公開了一種利用導電漿料形成太陽能電池電極的方法,包括:一種以銀為主要組分的導電粉末、玻璃粉以及一種有機載體,其中玻璃粉中含有碲玻璃粉,碲玻璃粉又中含有摩爾百分比為30〜90%的氧化碲,其中氧化碲作為形成網狀結構的組分。該專利技術可使得太陽能電池電極對燒結溫度的依賴性降低,而且不會由於燒穿(fire-through)襯底而引發問題,並由此得到具有良好特性的太陽能電池。

賀利氏CN 對應專利(CN102082187B)範圍:
1.包括電極的太陽能電池裝置,該電極通過將導電膏施加於在其表面上提供有氮化矽層的半導體襯底上並燒制所施加的導電膏而形成,所述導電膏至少包含:導電粉末、玻璃料和有機載體,其中該電極具有的結構包含:含銀作為主要組分的前電極層、包含碲玻璃作為主要組分的玻璃層、以及含有通過燒制析出的多個銀顆粒的氧化矽層。 
2. 根據權利要求I的太陽能電池裝置,其中銀顆粒析出在氧化矽層和氮化矽層之間的介面附近。 
3. 根據權利要求I的太陽能電池裝置,其中銀顆粒是具有小於或等於IOOnm的顆粒尺寸的細顆粒。 
4. 根據權利要求2的太陽能電池裝置,其中銀顆粒是具有小於或等於IOOnm的顆粒尺寸的細顆粒。 
5. 用於製備太陽能電池裝置的方法,包含通過將導電膏施加於在其表面上提供有氮化矽層的半導體襯底上並燒制所施加的導電膏而形成在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極,所述導電膏至少含有包含銀作為主要組分的導電粉末、含氧化碲25〜90摩爾%的碲玻璃料和有機載體
 
 
參考資料:
[檔案下載]賀利氏控告碩禾_104民專訴54_20160805
賀利氏打專利戰 碩禾有壓,經濟日報 2016/10/14
 


2017

07-07碩禾與賀利氏專利侵權戰、碩禾並無侵權獲勝訴

原告: 賀利氏 v. 碩禾

碩禾與賀利氏之太陽能導電漿專利侵權大戰一審出爐(2017.7.7),針對賀利氏控告碩禾侵權案,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原告之訴駁回,認為碩禾並無侵權取得勝訴。
 
智慧財產法院於今年7月7日宣判主文略記如下,賀利氏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賀利氏負擔。
 
不過,全案仍可上訴,賀利氏是否會繼續提告則有待觀察。
 
本案始於2015年6月9日賀利氏(Heraeus)在台灣台北智慧財產法院控告台灣漿料廠碩禾侵犯其專利權(中華民國第I432539號發明專利),侵權範圍為太陽能電池所使用的三款正銀漿料,侵權內容與碲玻璃技術(Tellurium Technology)有關。
 
事實上,受到賀利氏控告侵權衝擊,而影響到碩禾去年(2016)出貨與接單。如今一審判決勝訴,將有助於碩禾的訂單回流。
 


08-21賀利氏將提出上訴

原告: 賀利氏 v. 碩禾

太陽能導電漿廠碩禾遭德商賀利氏(Argor-Heraeus)控告侵權的專利權官司,經臺灣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碩禾並未侵犯賀利氏在臺灣地區的專利(專利號I432539)。由碩禾勝訴,不過,賀利氏不服將對此提出上訴。

碩禾與母公司國碩近年都飽受專利權官司侵擾,國碩在第2季才先行提列遭飛利浦專利權官司訴訟的可能費用約11.7億元,加上本業太陽能矽晶圓仍持續虧損,導致單季淨損14.92億元。但國碩已經表態,將對此一部分提起上訴。換言之,國碩和碩禾在未來一段時間裡,都將持續為鞏固專利權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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