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Kindle電子書閱讀器可借閱電子書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Kyle 發表於 2011年4月25日
亞馬遜宣佈推出廣告版本的Kindle電子書閱讀器之後,再一次出新招將允許Kindle電子書閱讀器使用者,甚至下載Kindle應用程式之使用者可至全美圖書館借閱超過1萬1千多本的電子書籍。期盼這個新賣點能夠拓展更多消費者購買Kindle電子書閱讀器的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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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美國公共圖書館花費數年時間所建立電子書籍館藏,已經允許邦諾書店(Barnes & Noble)的Nook電子書閱讀器以及索尼的Sony Reader電子書閱讀器進行圖書館之電子書借閱服務。隨著亞馬遜也加入這個戰局,未來電子書市場的拓展將會更為順利。
亞馬遜表示,使用者可以自當地的圖書館借閱Kindle電子書,而且可以在電子書上作筆記。一般人都知道,透過圖書館內借閱藏書時,是絕對不允許作筆記的。但是亞馬遜利用其Whispersync技術,方便讓使用者於出借的電子書上作記號、甚至寫筆記,一旦歸還時,其他人借走該書籍並看不到前一個人作的筆記。
亞馬遜更貼心的是,一旦原來在該書作過筆記的使用者再度借閱該書時,將仍可看到其先前作的筆記,之後如果決定買下該書時,也可讓先前筆記隨著電子書留下來。這會強化消費者從簡單借閱者轉變成購買者。真的是很聰明的作法。 透 過圖書館借閱電子書的服務是許多電子書出版商一直不想碰觸的領域,主要原因在於許多出版商認為,一旦電子書閱讀器使用者認為其能無線免費借閱電子書,而且還可以作筆記,那就沒有必要購買電子書。其實,對於出版商來說,這樣想法有對也有錯。因為現今電子書閱讀器的消費者還只是小眾族群,所以有很大成長空間。
短期之內,借閱電子書對於出版商影響並不大,反而有利於某些有預算限制的消費族群,有動力可以購買電子書閱讀器。長期來說,這些喜愛借閱的族群,仍有可能購買電子書,而對出版商變成實質貢獻者。
雖然有長期誘因,但是部份大型出版商—包括 Simon & Schuster 和 Macmillan 等等仍舊嚴格限制且不允許圖書館出借旗下電子書籍。2011年3月出版商 HarperCollins甚至發布新規定,表示電子書如果被圖書館出借 26 次以後,便達到電子書借閱量的上限,所以圖書館必須重新購買版權。可見得出版商仍難以接受電子書借閱功能。(826字)
表一、不同電子書閱讀器可透過圖書館借閱電子書之時間
時間 |
廠商與其電子書閱讀器 |
2009年8月 |
索尼Sony Reader可借閱電子書 |
2009年12月 |
邦諾書店Nook可借閱電子書 |
預計2011年下半年推出 |
亞馬遜Kindle可借閱電子書 |
Source :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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