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四眾平台與O2O發展政策觀察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15年10月1日
近日,中國大陸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兩政策,內容與支撐中國大陸大眾創新萬眾創業之四眾平台(包括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及O2O發展(線上線下互動)有關,本文進一步彙整相關政策內容,以為後續觀察重點[1][2]。兩政策方案全文如文末連結。
『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兩政策之標題、發文字號、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日期、成文日期、發佈日期、發文機關整理如表一[1][2][3]。
圖一、中國大陸四眾平台與O2O發展政策觀察
表一、中國大陸四眾平台與O2O發展政策
標題(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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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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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發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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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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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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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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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201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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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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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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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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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8日
(201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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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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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兩政策之文本結構整理,如表二與表三,供有興趣的讀者比較與分析。
台灣各界也應持續觀察此兩方案之進展並評估其影響。
表二、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文本結構
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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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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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發展機遇,彙聚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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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創,匯眾智搞創新,通過創業創新服務平臺聚集全社會各類創新資源,大幅降低創業創新成本,使每一個具有科學思維和創新能力的人都可參與創新,形成大眾創造、釋放眾智的新局面。
眾包,匯眾力增就業,借助互聯網等手段,將傳統由特定企業和機構完成的任務向自願參與的所有企業和個人進行分工,最大限度利用大眾力量,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滿足生產及生活服務需求,促進生產方式變革,開拓集智創新、便捷創業、靈活就業的新途徑。
眾扶,匯眾能助創業,通過政府和公益機構支持、企業幫扶援助、個人互助互扶等多種方式,共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成長,構建創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生態。
眾籌,匯眾資促發展,通過互聯網平臺向社會募集資金,更靈活高效滿足產品開發、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的融資需求,有效增加傳統金融體系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的新功能,拓展創業創新投融資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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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新發展理念,著力打造創業創新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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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市場主導。
包容創業創新。
公平有序發展。
優化治理方式。
深化開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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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推進眾創,釋放創業創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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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發展專業空間眾創。
(二)鼓勵推進網路平臺眾創。
(三)培育壯大企業內部眾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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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積極推廣眾包,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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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廣泛應用研發創意眾包。
(五)大力實施製造運維眾包。
(六)加快推廣知識內容眾包。
(七)鼓勵發展生活服務眾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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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立體實施眾扶,集聚創業創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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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積極推動社會公共眾扶。
(九)鼓勵宣導企業分享眾扶。
(十)大力支持公眾互助眾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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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穩健發展眾籌,拓展創業創新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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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積極開展實物眾籌。
(十二)穩步推進股權眾籌。
(十三)規範發展網路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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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進放管結合,營造寬鬆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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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完善市場准入制度。(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衛生計生委、教育部等負責)
(十五)建立健全監管制度。(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智慧財產權局、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等負責)
(十六)創新行業監管方式。(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十七)優化提升公共服務。(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十八)促進開放合作發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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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善市場環境,夯實健康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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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牽頭負責)
(二十)深化信用資訊應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負責)
(二十一)完善智慧財產權環境。(智慧財產權局牽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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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強化內部治理,塑造自律發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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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提升平臺治理能力。(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等負責)
(二十三)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二十四)保障網路資訊安全。(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牽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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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優化政策扶持,構建持續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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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落實財政支持政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十六)實行適用稅收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負責)
(二十七)創新金融服務模式。(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科技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智慧財產權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十八)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科技部牽頭負責)
(二十九)繁榮創業創新文化。(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央宣傳部、中國科協等負責)
(三十)鼓勵地方探索先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相關地方省級人民政府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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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文本結構
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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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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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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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援商業模式創新。(商務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鼓勵技術應用創新。(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三)促進產品服務創新。(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網信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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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發實體商業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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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進零售業改革發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五)加快批發業轉型升級。(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
(六)轉變物流業發展方式。(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郵政局、國家標準委)
(七)推進生活服務業便利化。(商務部、旅遊局、文化部、交通運輸部)
(八)加快商務服務業創新發展。(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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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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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進城市商業智慧化。(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推進農村市場現代化。(商務部、財政部)
(十一)推進國內外市場一體化。(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網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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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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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進簡政放權。(工商總局)
(十三)創新管理服務。(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十四)加大財稅支持力度。(財政部、商務部)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
(十六)規範市場秩序。(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智慧財產權局)
(十七)加強人才培養。(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行業組織。(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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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檔:
1.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pdf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pdf
(480字;表3)
參考資料:
- 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中國政府網,2015/09/26。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9/26/content_101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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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輾轉型升級的意見。中國政府網,2015/09/29。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9/29/content_102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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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眾一開放”形成多元供給新模式。中國政府網,2015/09/18。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9/18/content_2934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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