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 禾瑞亞舉證義隆電068專利宣告無效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4年3月20日
觸控晶片廠禾瑞亞2014年3月5日宣布,先前向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對義隆電之中國發明專利第200810091068.X號之權利要求11-20項無效請求,已獲覆審委員會審查決定並宣告068專利無效。
本案緣起於2013年4月1日義隆電在中國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禾瑞亞提出專利訴訟,指控禾瑞亞侵犯其200810091068.X號專利,該專利與使用多顆IC進行電容式觸控偵測有關。
在北京法院審理過程,禾瑞亞主張其使用之觸控解決方案為自主研發之證明,並未落入義隆電該號專利之申請範圍。同時於2013年 9 月10日,另外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對義隆電依據提告之200810091068.X號專利第11-20項權利,提出該專利應宣告無效之請求。
之後,義隆電在2013年11月12日宣佈,向中國北京法院申請撤回對禾瑞亞之專利侵權訴訟,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在同年11月15日同意義隆電撤回訴訟之申請。
雖然,義隆電主動撤回法院專利侵權訴訟,但知識產權局仍持續進行義隆電專利請求無效之程序,在今(2014)年3 月5日由中國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判定為無效。
在台灣智慧財產法院,義隆電也對禾瑞亞提出專利訴訟,指控禾瑞亞科技侵犯台灣I375904號專利,2013年11月12日被台灣智慧財產法院駁回,判決禾瑞亞科技不侵權。兩造主要爭點:
(一)系爭專利是否違反充分揭露而可據以實施要件及明確性要件?
(二)系爭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是否為習知技術)及是否不具有擬制新穎性?
(三)系爭專利是否具有進步性?
(四)被控侵權之觸控控制器使用之偵測方法,有無落入系爭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 ?
(五)被告禾瑞亞公司是否應負侵權行為責任?
(六)原告請求被告禾瑞亞公司不得使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使用原告享有方法專利權之觸控控制器產品及以上開方法直接製成之消費性電子產品零組件及成品,有無理由?
(七)原告請求被告禾瑞亞公司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有無理由?
(八)原告依公司法第 23 條第 2 項請求被告禾瑞亞公司負責人蘇明揚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無理由?
表一、兩造訴訟歷程
日期 | 法院 | | 系爭專利 |
2013年4月1日 | 中國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義隆電對禾瑞亞提出專利訴訟 | 中國發明專利第200810091068.X號 |
2013年4月1日 |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 | 義隆電對禾瑞亞提出專利訴訟 | 台灣專利I375904號 |
2013年 9 月10日 |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禾瑞亞對義隆電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 中國發明專利第200810091068.X號 |
2013年11月12日 | 中國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義隆電撤訴 | 中國發明專利第200810091068.X號 |
2013年11月12日 |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 | 義隆電被駁回 | 台灣專利I375904號 |
2014年3月5日 |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義隆電專利判定為無效 | 中國發明專利第200810091068.X號 |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4/03
(1006字;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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