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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專利趨勢及價值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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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陳世顯 發表於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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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導演李安曾對台灣電影發表看法,也可以看出台灣對專利的看待態度,李安說:「台灣創作環境自由,人才優秀,但思想怠惰,得多充實,再不加把勁不行了。」商業週刊復引述:李安講的不只是電影業,台灣所有的產業其實都有類似的問題,我們的商業模式就是「短、易、快」,非常淺薄,賺一些機會財,很少人願意去思考及深耕,願意花時間做一些真正有創意的東西,利己利人。

  • 「專利先求有再求好」與「專利先求量再求質」皆非究竟

換言之,面對國際競爭,台灣人習慣的思惟模式,一般還是停留在降低成本(cost-down)的作為上,秉持「老二思惟」的作風,奉行代工跟隨者的角色,深化領先創新的願力與驅動力,相對不足;是故,即難脫離過去的經營困境,又無法順利迎向未來的產業升級,可謂進退兩難。

此種境況,從台灣長久以來申請的專利質量,可見端倪,即台灣每年提出並取得專利的案件數量不少,但真正屬於技術領先創新者相對鮮少;此事實清楚說明,技術領先創新的專利,不是從申請許多專利即可得到,更不是從專利先求有而後就自然可以求好;實者,「專利先求有再求好」與「專利先求量再求質」皆非究竟,其中並無必然關係,誠屬似是而非的妄念。

  • 專利高品質 三好要具足

專利要好,三樣東西不能少,第一是發明技術本質要好,第二是撰寫專利的代理人要好,第三是體現專利價值的法相要好;三好具足,即蘊含產品技術迎合趨勢、法律專業處理無瑕疵、體現專利商業價值可期,如此始有條件稱謂「三好專利」。

發明技術本質要好,此與深化領先創新技術,息息相關,若要保持技術永遠領先一步,則必須持續不斷深化領先創新;若企業缺乏領先創新的願力,奢望能夠持續產出卓著的「三好專利」;換言之,光靠宣導獎勵,勉強所能擠出來的點子(構想),多屬零碎性的改良技藝,諸此技藝,即使專利大師,也難將其轉化成為「三好專利」。

無可諱言,為了提昇專利質量,在台灣確實已有愈來愈多的企業及研究單位,注重前瞻性技術的研發;惟若主從業者,面對智權,我慢剛愎,就會障礙「三好專利」的實行,例如:以為委聘便宜的代理人,即可撰寫好專利說明書,殊不知此舉,不但會糟蹋質優的發明/創作,也會摧毀智權服務事業的發展;在削價競爭下,惡性循環的結果,所有國內專利從業人員,包含企業內的智權工程師們,時有感嘆,較之國外境遇,明顯得不到匹配,致衍生非專業橫行,法律技術處理瑕疵,不知多少,僥倖獲取專利,其是否禁得起爭議考驗,法相堪慮。

政府機構、大學院校、甚至研究單位等,通透智權管理者,本來稀少;若績效尚在乎數字,過度追求專利申請案件、或核准案件的數量,徒將擁有大批專利,洵非可喜;因為,一旦專利乏人問津,企業亦興趣闕如,每年又必須支付高額的專利維護費用,當心旋即領受「專利不利」的苦果;究其根本,無非不合「三好專利」,且須知:儉約專利費用,當從精明過濾篩選專利申請著手。

  • 觀察趨勢 體現專利價值

專利為無形財產,評量標準不一,莫衷一是,美國法院倡議的所謂「喬治亞/太平洋因素(Georgia-Pacific Factors)」,值得探究;作者在本網站前期文章「專利價值大勢觀」提及體現專利價值,當一併考量(5W+1H)、即因人(who)、因事(what)、因物(which)、因地(where)、因時(when)、及因其運用手法(how to)而定,並得動態隨機調變(5W+1H)的內涵。

要言之,探究專利價值,建議先檢視其是否合乎「三好專利」,至於體現專利價值,當觀察產品暨技術的趨勢;而觀察該趨勢,重點不僅在於檢視過去及現在,更要檢視未來潛在的商業價值;又,商業價值,不只是要檢視自家的產品(含服務),也要檢視競爭對手的產品,尤須檢視產業未來的產品,以確信專利技術,是否迎合產品趨勢;若是,則當戮力促成其為產業的標準關鍵專利(Standards Essential Patent,簡稱SEP),這也是體現專利價值的具體作法。

有遠見企業,致力於前瞻技術及新興產品的開發,常依據自家所扮演的產業角色,輔之以市場情報搜集,構想未來產品暨技術的樣貌,即規劃所謂「產品技術策略趨勢圖(Product Technology Strategy Roadmap)」。實務上,若發明技術構想落在該趨勢圖當中,則相對容易說服主管,以決定專利申請;若發明構想超出原規劃的趨勢,難免被批空泛且經費不足之下,應該紮實構想,以避免構想夭折,功虧一簣。換言之,專利保護年限有20年者,一般「產品技術策略趨勢圖」常受限於特定領域,且僅涵蓋3或5年的光景,對於深化領先創新技術、或潛在具有革命性的發明構想,自然容易超出原規劃範疇、不屬於現行專案、無有實驗實例、且未必即能展現商業價值,諸此比比皆是。所以,針對前瞻創新技術,尤當謙敬諮詢資深專家,避免落入上述情事發生,例如無有實驗實例及/或質疑現行商業價值等,即率然扼殺專利申請,殊屬可惜。

以上雖強調前瞻創新性技術的重要,但創新技術的構想揭露,絕不能天馬行空,空泛至缺乏理念支持及詳細說明;換言之,愈是概念性創新的發明,就愈必須要提出足以釋示、支持、並達成構想及所主張功能的說明,包含:充分揭露所面對的技術問題、明確點出所主張的技術功效、詳實記載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構想實施例、陳述其原則原理、甚至必須提供實驗數據,以資佐證可行性。否則,必然得不到專利,此乃因為充分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法規明定為取得專利的基本要件。

更要澄清觀念,常有人以為,只要是自家公司或他家產品,現況正在使用某一件專利,即評斷其為優等專利,此舉並非適確,常有失允當。因為,一旦主張專利權益時,則該專利如果很容易就被撤銷及/或迴避設計,顯然其絕非為優等專利,甚至該專利還可能引來企業禍害。

  • 「老油條」的專利啟示

成功大學名教授周澤川有位學生,在留洋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攻讀化工博士時,他的指導教授指定其博士研究論文,主題是有關於「研發不透氣薄膜」。事實上,此一研究論文也曾經由之前博士研究生研究過,但受制於當時的技術背景,不論金屬薄膜或塑膠薄膜等,皆未見有既不透氣又具商業價值的薄膜;原因在於:不透氣與薄膜材質有關,即與薄膜材質的結晶密度相關。由於,結晶密度不管如何細密,總難免存在有些孔隙,而且之前研究生一直集中在結晶密度上研究,以致始終研究不出來符合所指定氣密效果的薄膜,尤其是高份子塑膠薄膜。

在台灣這位留學生,對前事不知情之下,努力思考這項論文研究,在極大壓力下,豁然啟發潛能,發明了不必改變既有薄膜的結晶密度,簡單即可製造出符合氣密效果的薄膜,其實只要疊合二至三層的既有薄膜,該所創新的三合一的多層薄膜,證實效能幾乎近乎氣密。此一發明,不但順利完成博士學位,更與指導教授在美國創立薄膜事業,造福大眾,名利雙收。

指導教授為何堅持不透氣薄膜研究,完全在於其敏銳的商品商業價值觀。令人不得不佩服其對中國文化的瞭解,曾為學生舉例說:中國人愛喝豆漿配燒餅油條,剛炸出來的油條,既香且脆,若擺久了,軟化了,成了老油條,香脆風味不再,這是因為接觸了大氣使然;設若能讓新鮮油條得以妥善密封,隨時即可享用爽口香脆油條;事實上,氣密薄膜的應用,食衣住行處處皆是,商業價值無限,台灣留洋學生,不無深受指導教授的啟迪。

  • 結語

哈佛創新大師克里斯汀生教授(Professor Clayton Christensen)極力倡導創新,並將創新分成三種:(1)新市場創新(Market Creating Innovation),例如個人電腦(PC)及智慧型手機等;(2)維持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例如豐田(Toyota),每年推出汽車新款改版;及(3)效率型創新(Efficiency Innovation),例如沃爾瑪(Wal-mart),不斷調整供應鏈、倉儲、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等。以上三種創新,皆很重要,是支持美國經濟發展的三個齒輪,缺一不可。無可否認,台灣過去在維持性創新及效率型創新方面,已見成就,但對於新市場創新,遠遠落後,尤其新市場創新技術的專利部署,相形薄弱,必須警悟,戮力追趕,以面對國際商業競爭。(3250字)

撰稿者:陳世顯先生
日月光研發技術處長
成功大學技轉育成中心智權顧問
前宏碁法務智權資深經理
前華宇電腦法務智權協理
前奇美電子法務智權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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