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智慧農業 法規要到位
林岱緯、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發表於 2020年3月9日
圖、助攻智慧農業 法規要到位
我國政府自民國106年開始推動智慧農業,企盼藉由產官學研共同合作,導入前瞻科學技術並擴散應用於農作產銷。其中,無人機於智慧農業之應用是極具潛力之項目。因為相較於傳統人工噴灑農藥,若改以遙控無人機進行農藥噴灑,不僅可以提高噴灑的精準度以及噴灑作業的效率,亦可降低農民長期為了噴灑農藥而導致的健康危害。鄰國日本雖已應用無人機噴灑農業多年,但係以單軸遙控無人機為主,而近年來我國的無人機產業主力則是微型多軸遙控無人機,因為成本較低且容易操控而使得市場潛力無窮。然而,要將無人機實際應用於智慧農業,除了科學技術到位,更重要的是做好法規調適的準備。因為立法院於107年三讀通過民用航空法修正案,關於遙控無人機之納管將於109年3月起實施,其中第99-14條規定「不得以遙控無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形同禁止使用遙控無人機進行農藥噴灑。因此,為了推廣無人機應用於智慧農業,後續需要進行法規調適來刺激創新擴散,法規調適包含兩個方向,第一是建立技術標準,第二是制定管理規範。
首先,由於從空中噴灑農藥具有安全風險,因此操作細節須講求精準,從農用無人機的機體規格、飛行高度、速度、可否在目視距離外噴灑,到噴灑農藥的種類、劑量、覆蓋範圍,都必須制定技術標準,讓使用者有所依循。政府目前已規劃「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性能測定方法及暫行基準」,作為未來開放無人機農噴的基本操作原則。
其次,管理規範應該同步考量合法開放與監督責任的雙向需求。
第一,在民航法修正後,原已禁止使用遙控無人機進行農藥噴灑,因此須透過法規調適來承認使用無人機噴灑農藥的合法性,目前相關主管機關係朝向雙證制度的方向來規劃,亦即使用者必須同時取得無人機操作許可證與農藥噴灑許可證,才能合法進行空中農藥噴灑作業;為了提高農民考取證照的意願,農委會與民航局已協調辦理「一試雙證照」的作業流程,以加速推廣應用。
第二,待合法開放遙控無人機可以噴灑農藥後,緊接著還要面對監督與管理的挑戰。農委會業已推動「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以無人飛行載具施藥作業應由代噴農藥之業者為之。前項無人飛行載具及其操作人員應符合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且操作人員須取得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類別之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始得作業。」以利掌握農藥用量與流向,同時確保環境安全。尤其農委會已於民國106年宣示十年內要達成化學農藥減半的目標,再於107年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以三年為期、力拼有機倍增,未來一旦開放遙控無人機從事農藥噴灑,未來一旦開放遙控無人機從事農藥噴灑,空中噴灑所產生的農藥飄散而導致鄰田污染問題,有可能會減緩推動有機農業的力道,因此在邁向智慧農業的道路上,仍有賴適當之配套措施。
為了加速推動智慧農業,政府目前已透過示範計畫的形式,在限定區域來測試遙控無人機噴灑農藥的技術表現與營運模式,農委會亦由動植物防疫檢驗局以及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共同開辦無人機農藥代噴專班,授予專業訓練,確保在推動無人機於智慧農業之應用時,不僅能夠做到機器安全與操控安全,更要追求環境的永續安全。
我國過去曾仰賴農業支撐國家經濟,但隨著產業結構改變,臺灣農業正面臨著多重挑戰,應及早導入科學技術創新,將農業從傳統產業轉型為科技產業,吸引更多年輕世代投入,發展出具有臺灣特色的智慧農業。
(作者是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研究員)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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