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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露營營地 避免生態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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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瑄儀、STPI科技政策研究組 發表於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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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優化露營營地 避免生態危機

早期露營以教育性、育樂性為主,場地主要在童軍營地或各地青年活動中心。現今為了追求山林靜謐、雲霧繚繞,愈來愈多營地往河畔灘地、山林深處、農林用地進行開發,衍生出許多問題。
 
有許多不合法的營地: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會同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地方政府等單位,於2018年的調查,全台1,709家露營場,僅有一成(172家)符合相關法令,有724家違反相關法令,其它為待調查、待確認或無營業。許多違法樣態為山坡地遭到濫墾,或是在敏感的地質上進行開發,加重山崩、土石流形成的危機。
 
營地產生的垃圾與污染:營地若太靠近水源區,可能造成污染;露營活動也會產生大量垃圾與廢水。新竹縣五峰鄉每到週末垃圾量就暴增,由3-5噸暴增到13噸,遠超過鄉公所的負荷。
 
營地本身的管理問題:部份營地為了搶客而超收,造成山林的負荷。遊客過多,服務與空間品質都會下降,噪音互相干擾。上山的車輛過多,也造成山路會車的困擾,損及消費者的權益。
 
有鑑於此,行政院在民國105年明訂露營場地的管理、安全規範及土地開發行為等事宜,未來有關露營活動推廣、輔導、協助等措施,由交通部觀光局主政。主政單位亦於民國107年召開二次研商會議,邀集行政院、內政部、農委會、原民會、經濟部、財政部、環保署、退輔會、敎育部及各縣市政府等單位,訂定「露營場管理要點總說明」,明確規定露營場開發及經營應符合的相關法規等等事宜,觀光局並於去年(2018)分三波公布合法與違法經營的露營場地,中央與地方終於有了明確的權責與法源依據。
 
露營場地發展迄今,已不再是野地求生或教育訓練活動,而是一種追求享樂與放鬆的休閒活動。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於2015年的調查,消費者對於露營地的要求,仍割捨不下對於文明享受的慾望,營地的洗滌區、熱水衛浴、夜間照明、電源插座、手機訊號等,都是消費者考量的要素。相關業者似乎也嗅到這類商機,開始做出市場區隔,推出所謂五星級、免搭帳、免動手的豪華露營(Glamping)。Glamping源自glamorous camping,自澳洲及非洲開始風行,消費者毋需購買裝備便可入住豪華、具風格性的帳篷,露營場地還提供各式服務與創意活動,結合在地觀光資源,將露營規劃成充實、具學習性、適合親子的休閒活動。這種嶄新的行銷方式,更帶動露營經濟爆紅,據盤點目前野奢露營的家數,約有十數家,分佈在苗栗縣、新竹縣的山區,也有新北市濱海區,或宜蘭縣的草原區。其實,以現在露營場地結合各縣市的在地化特色,都頗具有發展「露營經濟」的潛質。
 
由露營地轉型發展的行銷手法,結合在地化特色資源,活絡在地經濟,不正是落實區域創新的概念與精神嗎?行政院亦在2018年成立「地方創生會報」,由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關心地方創生領域的民間產業負責人與學者專家組成,並由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若依地方創生的精神、露營活動的發展趨勢、與國人休閒習慣的變化,「露營經濟」結合地方特色進行創新是大有可為,建議地方政府應更加重視並多予鼓勵,或許這一波「露營經濟」在結合縣市「地、產、人」的特色資源後,可以徹底翻轉地方產業與文化,提升台灣各區域的產經競爭力!

(作者是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研究員)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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