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德州的Intellect Wireless公司對全球頂尖的通訊以及電子大廠提告,包括:夏普(Sharp)、惠普(Hewlett-Packard)、Palm、台灣國際航電(Garmin)以及戴爾電腦(Dell),指出被告公司涉嫌侵犯其公司有關通訊方面的專利。
Intellect Wireless本次控告兩項專利,分別是US7,266,186以及US7,310,416,關於無線通訊領域方面。這兩項專利發明人都是Herderson,皆在2007年提出這兩項專利。’186專利係描述一套技術可以讓手機將手機內的使用者資料如通訊錄或是通話紀錄,藉由無線的方式傳至電腦或是其他裝置中;甚至隨著新增或移除的異動時,變更也會同步套用在與其合作的裝置上。而’416專利也是描述類似的技術,對於電話簿利用無線傳輸的方式做同步的處理。
根據Intellect Wireless指出,夏普與AT&T合作的Sharp FX、惠普與AT&T合作的HP品牌手機iPAQ Glisten、Palm與AT&T以及Sprint和Verizon Wireless合作的系列手機Pixi、Pre、Pre Plus、戴爾所推出的手機Dell Aero以及其所販賣的戴爾行動商店(Dell Mobility Store)、Garmin與華碩共同推出的Garmin-ASUS品牌手機以及其合作的T-mobile,上述的手機所內建的功能皆有涉嫌侵犯到Intellect Wireless的專利技術。
Intellect Wireless公司是具創新研發能力的專利授權公司,由Daniel Herderson所創辦,Herderson投入手機已經通訊領域甚久,手上握有25項專利。早期還不盛行手機與相機結合的時代,Herderson在1993年就已經提出類似的概念,並且發表原型機種。他也曾發表具有影像處理功能的手機,包括無線傳送影像或接受影像的手持裝置,雖然這些概念已成為現在的手機標準功能,由此可見,Herderson是位無線通訊與數位領域的遠見家。
事實上,類似的技術已廣泛被應用於智慧型手機,最明顯的例子應該還有Google Android作業系統。Android手機內建的功能可以讓使用者即時的同步聯絡資訊到Google通訊錄,所採用的原理係藉由Google帳戶作為協定,透過3G或是WiFi的傳輸方式,而本案被告廠商的侵權手機非以Android為主力。Google Android手機是否將成為Intellect Wireless的下一波目標,也很難說。(693字;表1)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Intellect Wireless控告Sharp
訴訟名稱 |
Intellect Wireless, Inc. v. Sharp Corporation et al |
提告日期 |
2010 年 10 月 20 日 |
原告 |
Intellect Wireless, Inc. |
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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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p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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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p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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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wlett-Packar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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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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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 International, Inc. (台灣國際航電;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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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 Inc. |
案號 |
1:2010cv06763 |
訴訟法院 |
Illinois Northern District Court |
系爭專利 |
US7,266,186:US7,310,416 |
訴狀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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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
後續追蹤報導:
原告Intellect Wireless不當行為,法官判定HTC不侵權
2012年9月06日美國芝加哥地區法官William T. Hart 裁定,Intellect Wireless創辦人Daniel Henderson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兩項系爭專利(US7,266,186:US7,310,416)作出不實陳述,以便解決專利內容遭質疑的問題,因而法官判定在不公平行為之下而該專利為不可施作(unenforceable),宏達電在Intellect Wireless侵權官司中贏得勝利。
Henderson之前宣稱,宏達電侵犯了無線網路裝置接收、顯示來電號碼、相片、語音訊息以及多媒體簡訊服務的專利技術。法官指出,自2006年8月、12月起便陸續不斷發生,Intellect Wireless的不實陳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