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Opti v. Via
2013年9月9日美商Opti控告威盛案[2:10-cv-00279]美國法院進行判決,陪審團判決威盛(VIA)侵權Opti專利US5,710,906之Claim26成立,有關南橋晶片產品侵權,因而判賠$3,088,776.97美元。威盛並於9月20日申請上訴CAFC。
另一被告矽統早於2012年10月17日取得和解而解除訴訟。
本案起始於2010年7月威盛的美國子公司VIA Technologies遭到美商Opti在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起訴,指控產品侵害其兩件美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