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p

中國大陸國家隊撐腰 併出一片天

瀏覽次數:2605| 歡迎推文: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Linked

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May 發表於 2016年1月25日
facebook twitter wechat twitter
西方專利制度已施行百年,中國大陸如何以後進入者之姿,以短短20年百米賽跑衝刺並取得與國際科技大廠爭奪市場的機會?或許從觀察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政策及企業境外併購活動,可以一窺一二。

中國大陸直至2008年頒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完成第一階段五年目標,接著2015年 1月4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提出《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推出第二階段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企圖以最高度的國家機器來強化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力量。其主要預期指標如表所示,其中,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出口收入,中國大陸的目標是從2013年是13.6億美元達到2020年80億美元目標。反觀,我國於2013年IP智財權利金收入僅有10.17億美元。

圖一、中國大陸企業併購活動



中國大陸企業境外併購活動突破4200億美元 躋身淨資本輸出國

據國際諮詢管理公司貝恩公司(Bain)於2015年發布報告《中國企業境外併購點金之術》,顯示隨著中國大陸企業境外併購的整體規模超過外企在華併購,中國已躋身淨資本輸出國之列。累計截至2014年年底,大陸企業境外併購總交易量爲2690起,交易總額高達4200億美元。從過去十年間,中國併購交易的所在行業及資本輸出目的地都不斷趨向多樣化發展。行業方面從初期集中在原材料資源行業到近期的百花齊放,其中,尤以高科技/媒體/電信行業增長最多,且投資地區也逐漸多元化。

表一、2014~2020年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主要預期指標
指標 2013年 2015年 2020年
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4 6 14
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量(萬件) 2.2 3.0 7.5
國內發明專利平均維持年限(年) 5.8 6.4 9.0
作品著作權登記量(萬件) 84.5 90 100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量(萬件) 16.4 17.2 20
全國技術市場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總額(億元/人民幣) 8000 10000 20000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年度金額(億元/人民幣) 687.5 750 1800
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出口收入(億美元) 13.6 20 80
知識產權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 18 20 20
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分) 65 70 80
發明專利申請平均實質審查週期(月) 22.3 21.7 20.2
商標註冊平均審查週期(月) 10 9 9
資料來源:《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

觀察中國大陸業者如何藉併購或合資商業模式突圍專利壁壘,概略區分出以下兩種模式:

(一)拉幫結派模式--拉攏供應鏈上下游建立利益共生的生態鏈關係
正當小米公司謀求行動通訊業務向海外擴張之際,小米引入高通入股後,使得小米儘管專利儲備不足,但仍然擁有一個堅固的專利後盾,一旦面臨專利訴訟,那些擁有更強大專利儲備的國際上游供應商,將基於市場共同利益考慮而出手相救,使得中國智慧型手機在海外市場取得專利保護傘。同時,也與中國手機晶片商聯芯科技合作,雙方共同合資成立新公司專門負責手機芯片核心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再加上,中國以政府機器企圖為中國企業消弭專利壁壘,包括對歐美科技大廠微軟、高通、英特爾、Interdigital等祭出反壟斷調查,迫使他們調降專利授權金,減少中國廠商在缺乏專利保護下而受到利潤侵蝕。
 
(二)以小魚吃大魚併購模式--直接併購國際品牌順勢取得專利資產
納恩博是中國電動平衡車新創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來,一直與美國平衡車鼻祖賽格威處於相互競爭的地位。如今,山寨廠商納恩博反而收購正牌廠商賽格威並納入旗下後,同時納恩博也取得賽格威的專利保護傘,進而可威嚇其他廠商,甚至將納恩博品牌推向全球。未來,電動平衡車產業將面臨新一輪的洗牌。還有,中國紫光集團向DRAM大廠美光提出購併邀約,即使明知不可行也展現雄心大志。

近年來,大陸企業「走出去」的步伐越來越快,轉眼間立即聚集人才、資金及技術,形成最佳國際經營組合隊形。反觀我國廠商的應對之道及選項呢?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2016/1/24)


 

 
歡迎來粉絲團按讚!
--------------------------------------------------------------------------------------------------------------------------------------------
【聲明】
1.科技產業資訊室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僅為提供更多訊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2.著作權所有,非經本網站書面授權同意不得將本文以任何形式修改、複製、儲存、傳播或轉載,本中心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