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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球創新指數(GII 2015)」報告:瑞士、英國、瑞典、荷蘭和美國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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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表於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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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康乃爾大學及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與其GII 2015知識夥伴(Knowledge Partners,參見文末註)共同發布「2015年全球創新指數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15)」報告,發表會由排名第2的英國(2011年第10名) 主辦,英國人口占全球不到1%,卻產出的公開研究成果占全球16%。

圖一、2015年GII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前五

調查報告顯示,2015年全球創新程度前5名的國家依序(括弧內為2014年全球排名)為瑞士(1)、英國(2)、瑞典(3)、荷蘭(5)和美國(6),第6至10名依序為芬蘭(4)、新加坡(7)、愛爾蘭(11)、盧森堡(9)和丹麥(8);而中國大陸、馬來西亞、越南、印度、約旦、肯亞和烏干達在區域群組中表現優於其他國家。

各區域的領先國家分別為(以下括弧內為2015年在全球的排名):
中亞和南亞:印度(81)、哈薩克(82)、斯里蘭卡(85)
歐洲:瑞士(1)、英國(2)、瑞典(3)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智利(42)、哥斯大黎加(51)、墨西哥(57)
北非及西亞:以色列(22)、賽普勒斯(34)、沙烏地阿拉伯(43)
北美:美國(5)、加拿大(16)
東南亞洲及大洋洲:新加坡(7)、香港(11)、韓國(14);該區有半數經濟體名列前40名,紐西蘭(15)和日本(19)排名在前20名。
沙哈拉沙漠以南非洲:模里西斯(49)、南非(60)、塞內加爾(84)

整體來看,創新指數前25名的國家都是高收入的經濟體,排名與2014年大致相同,顯示排名在後的國家很難挑戰這些領先者的表現。例外情形是捷克擠入前25名,排名第24,而愛爾蘭進入前10名,排名第8;中國大陸(29)和馬來西亞(32)與前25名高收入國家的表現類似,包括在人力資本發展、研究和開發經費方面。

在以大學績效、學術文章影響力和國際專利申請規模來量測的創新品質方面,有幾個國家特別突出,美國和英國仍維持領先,主要是因為他們擁有世界一流大學,其次是日本、德國和瑞士,得分最高的中等收入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巴西和印度,而中國大陸不斷超越其他國家。

全球創新指數(GII)報告自2007年起發布,主要內容包括全球各經濟體的創新能力和創新結果的排名。GII 2015調查全球141個經濟體,利用79種指標來判斷創新能力和可衡量結果(measurable results),由下述兩個分項指數(sub-indices)的平均值來計算,「創新投入分項指數」評量各國創新活動的五個支柱(pillar):(1)機構、(2)人力資本和研究、(3)基礎建設、(4)市場成熟性(market sophistication)、(5) 商業成熟性 (business sophistication);「創新產出指數」擷取創新結果的實際證據,分為2個支柱:知識和技術產出及創意產出。

GII 2015發現,一個具有明確目標、協調良好的創新政策計畫及匹配的機構設置已證明是成功的工具,GII在發行短短8年以來,已成為創新指標的重要參考,並演化為促進公、私部門對話的寶貴基準量測工具,決策者、企業主管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可藉以持續評估創新的進展。

註:GII 2015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的知識夥伴包括:
1.印度工業聯盟(Confederation of Indian Industry, CII):成立於1895年,係一個非政府、非營利、產業導向和產業管理的組織,在印度的發展過程扮演積極主動的角色。
2.du:中東和北非地區發展最快速的電信商,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或譯阿聯酋)有超過750萬個人客戶和8萬多企業用戶。
3.A.T. Kearney:成立於1926年,係一個全球管理顧問公司,在40多個國家設有辦公室。
4.IMP3rove-European Innovation Management Academy (歐洲創新管理學院):係為歐盟旗艦創新計畫IMP3rove而成立,提供創新管理評估、諮詢服務和訓練,建立創新管理評估標準和相關支援服務。


相關連結:

  1. 2015年全球創新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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