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入口檔卷(One Portal Dossier,OPD)系統是五大專利局(IP5,即EPO、JPO、USPTO、KIPO、SIPO)的一個合作計畫,由JPO倡議,於2008年10月啟動,目的是藉由相互分享檔卷資料,免除重複的檢索和審查工作,以提升效率和品質,進而強化全球專利權的穩定性。2013年7月OPD開始對IP5的審查人員提供服務,2014年6月IP5局長和業界會議宣布開放大眾使用OPD,可分別從各專利局資料庫系統進入使用。
WIPO-CASE (Centralized Access to Search and Examination)系統是依據溫哥華集團專利局(Vancouver Group offices,即澳洲、加拿大和英國專利局)的需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WIPO IB)於 2011年建置此套可以安全地相互交換檢索和審查資料的雛型系統,並在2012年加以強化,目前已正常運作供該3局審查人員交換文件。自2013年3月起,任何專利局可在通知國際局其同意依據系統架構規定後加入該系統,並選擇要作為資料提供局或資料使用局。由於許多專利申請案都向多個專利局提出,利用此系統,審查人員可相互分享審查結果,以提升工作效率和品質。
在與WIPO國際局的合作下,JPO的OPD系統自2014年4月1日起與WIPO-CASE系統連結,以便交換兩系統的檔卷資料。IP5專利局可以利用該連結使用WIPO-CASE系統專利局的資料,加入WIPO-CASE的專利局如同意依據「OPD和WIPO-CASE連結系統使用指南」(http://www.wipo.int/export/sites/www/case/en/pdf/guideline_use_opd.pdf)使用該系統,即可試行使用IP5專利局資料。
2015年3月16日JPO在其網站發布相關訊息,希望推動各國專利局利用連結系統分享各局的檔卷資料,使審查人員易於取得有相同優先權申請案在各局的相關資訊,以加快審查。有意參加的專利局在參見上述使用指南後,可連繫JPO窗口:Information Technology Planning Office, Policy Planning and Coordination Department, e-mail: PA0I00@jpo.go.jp,或WIPO窗口http://www.wipo.int/case/en/。
目前已加入WIPO-CASE及OPD與WIPO-CASE連結系統的專利局如下:
專利局 資料使用局 資料提供局 WIPO-CASE使用局 加入OPD和WIPO-CASE連結系統
澳洲IP Australia 是 是 是 是
加拿大CIPO 是 是 是 是
中國大陸SIPO 是 是 是 否
印度IPO 是 否 是 否
以色列專利局 是 是 是 是
日本JPO 否 否 否 是
馬來西亞MyIPO 是 否 是 是
蒙古IPOM 是 否 是 否
紐西蘭IPO 是 否 是 否
菲律賓IPOPHL 是 否 是 是
新加坡IPO 是 否 是 否
英國專利局 是 是 是 是
越南NOIP 是 否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