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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ITC初步認定自我國進口之晶矽太陽能產品對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

關鍵字:晶矽太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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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發表於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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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於去(102)年12月31日決定對自我國進口之晶矽太陽能產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簡稱c-Si PV)展開反傾銷調查。國際貿易局表示,我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頃函報,美國貿易調查委員會(ITC)已於本(103)年2月14日就產業損害部分公布初步調查結果,初步裁定對其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美國反傾銷調查係採二元制,由ITC負責產業損害調查,美國商務部(DOC)則負責傾銷之調查;ITC初判損害成立後,DOC將繼續進行調查,預定本案DOC傾銷初判將於本年6月9日公布,並續於8月25日完成終判。至於ITC方面,預定將於10月9日作出終判。

至於,大陸廠商要求成為我案利害關係人,依美國反傾銷相關法規以及受調商品範圍分析,其技術上應未具備成為我反傾銷調查利害關係人之適格性。我國貿易局表示,本案該局已與所聘美國華府法律顧問、智庫、全國工業總會及相關公協會研析討論,認為中國大陸廠商應訴應僅限於美商務部對中國大陸業者之反傾銷調查,無法代表我廠商在我案之應訴。

本案自展開調查後,貿易局與駐外單位、我智庫專家學者及相關公協會均密切聯繫,並持續關注案情發展,俾即時將本案最新資訊通知公協會轉知業者並共同研擬因應策略,同時亦呼籲我商積極應訴。貿易局表示,在後續DOC的傾銷調查過程中,廠商積極配合調查相當重要,貿易局已經委請全國工業總會在釐清問卷填答規定等相關應訴過程中協助業者因應。

 

貿易局發言人:江副局長文若
聯絡電話:23977106、0921427077
電子郵件信箱:ckiang@trade.gov.tw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二組陳組長文誠
電話:2397-7271、0975697277
電子信箱:wyfang@trade.gov.tw

訴訟大事紀

2014

03-28茂迪、昱晶代表應訴美國太陽能反傾銷調查

原告: 美國ITC反傾銷調查

2014年3月23日美國商務部轄下的國際貿易局(ITA)公佈對於中國與台灣輸美相關太陽能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另外對中國輸美的太陽能進行反補貼調查。與中國相比,台灣並不存在實質補貼的問題。

從商務部公佈的相關文件可看出SolarWorld此次控訴的產品範圍涵蓋中國與台灣生產的矽錠(Ingot)、晶圓(Wafer)、電池(Cell)、與模組(Module),完全斷絕中國與台灣業者轉移至第三地進行深加工的可能性。

據聞美國SolarWorld在2013年12月宣佈,已將中國大陸、台灣太陽能廠商的傾銷、補貼事證遞交給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商務部。SolarWorld指出,中國廠商透過在第三國進行模組組裝這個漏洞規避了平均約31%的關稅。

美國對於傾銷的認定,主要是依據調查,判定產品在美銷售價格,是否低於業者在本國或第三地市場的銷售價格,或是美方認定的推算價格。另外,若調查發現業者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也可能被判定傾銷。

台灣太陽能廠主張,強調台灣銷美的產品平均價格,高出在全球平均銷售價約8%,同時更高於陸廠銷美的產品均價約11%。

茂迪、昱晶代表台灣做為美方反傾銷調查應訴人,為我國23家太陽能廠商出面答辯 。

美國對台灣太陽能業反傾銷初判原預定於2014年6月初公布,但由於美國對中國反補貼調查時程延後,對台灣的反傾銷初判也會順延。

2014年3月27日美國商務部已對中國太陽能廠商提起新的反傾銷調查。美國商務部曾稱,如果認定傾銷屬實,中國公司將面臨24%-36%的關稅,最高可達250%。

中國廠商包括:昱輝陽光、晶澳、英利和中電光伏等。

(科技產業資訊室- May 撰稿,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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