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日商索尼(Sony)以專利侵權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申請要求禁止樂金(LG Electronics)的Rumor 2等十餘款手機在美國銷售,同時索尼也以8項專利侵權為由在加州洛杉磯聯邦地院提出訴訟,控訴樂金的手機和藍光DVD播放器等多項產品,一連串的行動揭開兩強的對決序幕。
索尼在美國ITC提出337調查,相關系爭專利有7項:US6,311,092、US5,907,604、US6,263,205、US6,507,611、US6,674,464、US7,839,447與US6,674,732,有關於手機電視與數據機方面技術。LG疑似侵權手機產品型號:Accolade (VX5600),Cosmos (VN250), Encore (GT550), enV Touch (VX11000), Fathom (VS750), Glance(VX7100), GU295, Lotus Elite (LX610), LX370, Neon (GT365), Quantum (C900), Remarq(LN240), Rumor Touch (LN510), VL600, Vu Plus (GR700), and Xenon (GR500)。
本案在加州洛杉磯聯邦地院提出的8項系爭專利編號為US6,222,921、US7,580,006、USRE40,568、US7,120,137、US6,829,489、US7,242,769、US6,510,208以及US6,374,121,專利所涉及的內容包羅萬象,除了藍光DVD播放器之外,在手機方面,電話簿顯示、方向鍵、麥克風及音訊裝置、訊號傳輸以及Wi-Fi無線網路等專利技術,都成了索尼打擊樂金的主要工具。
樂金手機市場方面,根據2010年第3季的財報顯示,樂金手機在第3季的銷售額大幅縮減了32%,淨利與2009年同期相比銳減99.2%,僅達660萬美元,主要的原因在於公司未能及時趕搭智慧型手機的風潮,推出的新型智慧型手機無法在市場立足。
還有,樂金本身還得面對台灣工研院的挑戰,去年(2010)的11月26日,工研院以22項專利向德州東部聯邦地院對樂金提起了4件訴訟,主要包含手機、空調、藍光光碟機和液晶電視等相關產品。
在索尼方面,據報導索尼和奇美電雙方就所有爭論中的專利訴訟達成和解,已去年(2010)12月16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送交通知文書表明和解意願。索尼和奇美電之間液晶電視互控事件,請參閱本網站前期文章:
由於,索尼並不擁有面板廠,而是液晶電視品牌商,還有Sony-Ericsson手機品牌。樂金既擁有面板廠又有自己品牌,從電視到手機,還有供應蘋果面板。索尼告樂金目的何在?可能性有三:
一、 開始找下一個代工夥伴;目前索尼的液晶電視代工主要釋給三星(約佔47%),不想重蹈覆轍而壯大三星,開始找更多家代工夥伴。雖然,索尼也找奇美代工(約佔27%),但是比重遠不及三星。前不久,索尼與奇美也藉由訴訟達成和解,各取所需。目前,樂金幫索尼的液晶電視代工約佔8%。
二、 搶錢搶糧搶面板;今年(2011)中小尺寸面板大缺貨,受到智慧型手機及平板機熱銷的影響。索尼首席財務官Masaru Kato表示,索尼將推出PlayStation 手機,結合手機和遊戲機。同時,平板機也是索尼移動戰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藉由訴訟取得籌碼,換取面板貨源。
三、 回歸訴訟的本質,收取專利授權金。 技術開發目的不僅僅是製造生產,更重要是與企業營運戰略結合發揮專利最高價值。不過,平時也要搜證做功課,才知道手上有哪些籌碼可以運用。會打戰不見得一定會打贏,要有子彈(戰略)很重要。
對索尼而言,日圓高漲確實不利出口,據了解,SONY委外釋單比重將提高至7成以上。還有,2010年第三季,索尼愛立信品牌手機自2004年以來首次跌出全球手機市場前5名,逼得索尼非調整市場戰略不可。就看樂金如何接招,後續發展值得關注。(844字;表1)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索尼控告樂金
訴訟名稱 |
Sony Corporation v. LG Electronics U.S.A. Inc. et al |
Sony Corporation v. LG Electronics U.S.A. Inc. et al |
提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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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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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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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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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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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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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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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G Electronics Mobilecomm U.S.A. Inc.
- LG Electronics U.S.A.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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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G Electronics Mobilecomm U.S.A. Inc.
- LG Electronics U.S.A.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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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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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t No. 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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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cv-09967-CAS -P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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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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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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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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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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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6,311,092、US5,907,604、US6,263,205、US6,507,611、US6,674,464、US7,839,447、US6,67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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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6,222,921、US7,580,006、USRE40,568、US7,120,137、US6,829,489、US7,242,769、US6,510,208、US6,3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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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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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1/01
表二、系爭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