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9)年7月27日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帶領台灣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產、官、學、研界約120人,參與於江蘇省南京市金陵會議中心舉辦之「2010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共同討論推動兩岸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產業間之合作。
綠能產業為行政院推動六大新興產業之一,在經濟部能源局指導下,去(98)年 3月及8月首次於台北分別舉辦兩岸搭橋之「兩岸太陽光電(光伏)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及「兩岸風力發電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為兩岸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產業奠定良好的互信與交流平台,深獲兩岸業界好評。
為延續去年兩岸交流成果,進一步推動兩岸邁入實質合作,本年度的兩岸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著重於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部分,並由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擔任「榮譽團長」、工研院副院長曲新生為團長率領相關領域的產、官、學、研參加,推動兩岸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的實質產業合作,參與人員包括大陸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等兩岸各相關組織重要人士。
本次會議與會人數達500多人,會中除邀請兩岸相關學者專家、產業界人士作專題報告及交流研討外,並藉兩岸企業間進行商務座談,進行產業實質合作內容討論。歐局長期望以此次會議搭起兩岸邁入更具體、實質合作的橋樑,強化兩岸市場及技術的互補,並建立產品標準、進行系統技術與市場商機合作與交流。
歐局長表示,台灣的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已接近一千座,具有良好的成效。期待藉由此次會議,共同解決兩岸光電及風能技術及製造問題,制定產品與產業標準;並推動兩岸技術交流及專業人才培育,對於創新發展將有極大的幫助。
歐局長進一步表示,兩岸雙邊會談,達成下列結論:
1.以目前兩岸已有的合作成果為基礎,於ECFA架構下加強兩岸風力發電、太陽光電產業的合作。
2.兩岸於此次會議中簽署了「離岸風力機共同標準制定」、「推動兩岸風力發電機系統製造合資」等6項合作意向書1項備忘錄,應繼續加強落實。
3.兩岸應成立風力及太陽光電工作小組,具體推動相關合作計畫,雙方將進一步擬定工作小組設置草案,於近期內簽署後開始運作。
4.大陸已進行離岸風場之開發,雙方可就這一部分進行合作。
5.標準認證部分,由政府、研究單位及企業界一起合作,俾建立一致性標準。
本次會議已於7月28日順利閉幕,在此會議中兩岸產、官、學、研界共同期望可藉此合作交流會議,強化雙方國際競爭力優勢,共創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