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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公開專利情報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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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0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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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早期公開專利情報應用

早期公開專利的情報資訊應用極大。一來,藉由早期公開專利資料庫的調查,我們可以將企業研發成果揭露的隱藏期縮短到 18 個月,使得技術發展競爭或是專利布局競爭的資訊更加充分;其二,早期公開專利資訊也可用來當成股票市場股價預測的一環,因為對於某些研發能量極高的研究開發公司( R&D Company ),例如藥物或是某些前瞻技術的開發,取得某些專利即代表公司整體價值的提升。關於如何利用早期公開訊息進行股價預測,待我們往後進一步說明,本文先提出如何取得與分析早期公開專利資訊。

 

圖一

 

潛水艇專利

在沒有早期公開制度之前,許多公司因為特殊理由,例如所開發的技術太過於前瞻,過早核准與取得該專利權對於公司並未有太大好處,因此晚一點取得該專利,在專利維護成本上也會有好處,或是如果過早取得專利權,專利所刊載的技術內容將會公開,因此為避免競爭者對於企業本身技術的瞭解,會有選擇故意以某些手段,讓該技術不能順利通過審查。文獻中一般稱相關專利為 ” 潛水艇專利 ” ,到底潛水艇專利的數量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常理推論起來,若有潛水艇專利,應該也不是由許多跨國企業所申請(跨國企業應該不會那麼無聊),而是部分獨立發明人,基於前面所說論述理由包括成本考量與技術揭露考量。

 

研發生命週期與專利壽命示意圖

為了將相關研發開始、取得專利和運用專利的概念進一步說明,我們以圖一之研發生命週期與專利壽命來說明。我們以開始申請專利的時間點為起點,就是假設成現在。那麼相關研發開始時間可能為 12 個月前(我們就假設該技術開發約為一個研究生進行技術突破所需時間),當然對於較為前瞻的技術開發可能需要更久的時間,而對於事業單位的研發( Business R&D )或許只需要 2 個月。當我們提出專利申請與取得專利申請日時,對於除了美國採用先發明主義的國家外,採行先申請主義的國家,例如台灣,便將該申請日當成進行專利三要件,也就是新穎性、進步性與產業利用性上的判斷基礎,所依據的日期。

取得申請日後,對於在該國(其他國家布局需要考慮各國狀態與 PCT 申請等技巧)的其他技術揭露可能包括,例如可能在專利申請日起 6 個月後參加國際研討會與國際展覽,已取得對於該企業具有前瞻研發能力或是宣揚技術領先的功用。其次可能在申請日起 12 個月後,該專利所揭露的技術會出現在國際學術期刊中,因為一般較為前瞻的開發,學術聲望的累積也是一件重要的議題,當然研究評斷的操作方法可能是同時準備專利文獻與學術文章,先進行專利申請,再進行學術文章投稿的動作。上面對於國際會議與學術期刊的討論目的有二,其一對於情報收集者而言,即時收集國際會議論文資訊與國際展覽商品資訊,和收集國際與國內期刊資訊是重要的;其二就是以戰略角度來看,相關產品資訊、技術資訊與專利情報資訊需要以整體角度 ” 布局 ” ,並進行系統化收集。

早期公開專利重要性與專利權享有時間

早期公開制度建立後,自申請日(或是優先權日)起 18 個月後,不論該專利權是否通過審查而取得,都要強制早期公開其技術內容。早期公開制度符合專利制度設計的意義,政府藉由給與專利權人排他使用該專利所揭露技術的權利,以換取該專利權人將技術內容完整揭露,並促成技術活絡與產業發展。

 

早期公開專利資料庫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情報來源。因為,專利資訊包含了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技術資訊,並且由於專利資料庫均為該國政府所建置,因此具有公信力。對於一般企業或是團體而言,參加國際會議或是獲取國際期刊資訊也許不易進行,但是收集與判斷早期公開專利卻是一件成本低效益高的工作,困難點僅在於一般人對於專利資訊是陌生而且害怕的。

專利申請後,可能在 18~30 個月後即能通過實體審查,取得專利權,因此專利權利的取得通常是要經過一年半到兩年半的。換句話說,雖然專利保護期限是 20 年,但是由於取得的時間平均為兩年,因此實際享有專利權的時間為 18 年左右。此外由於專利權取得後尚包括專利的維護,例如以美國而言,包括 4 年、 8 年與 12 年的三階段維護,因此後續維護(成本)與運用(收益)的規劃也需要一起進行。

經由上面說明,我們可以發現,若是能善加運用早期公開專利,那麼對於技術的掌握度將大幅提升。關於如何進行早期專利分析我們將文【《特定企業美國早期公開專利調查服務》 ~ 以晨星半導體公司為例】中說明。 (17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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