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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智財法務人才培育之觀察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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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黃淑珠 、顏振彬 發表於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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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日前全國工業總會針對智慧財產權對政府之建言1,建議政府強化中南部智財法務人才的培育。作者長年在南部智財法務領域任職,對於南部智財法務的人才培育以及現況亦深有所感,在此提出自身的經驗以及長期以來的觀察供各界參考。

貳、南部智財法務人才培育

一、過去-從奇美電子談起

作者前公司奇美電子於1999年成立專利部,當時的經營團隊有感於公司的營業規模日大,與外商的智財糾紛日益增多,頻頻收到警告信函,遂於2002年延攬法務長陳歆2副總與陳世顯3處長成立智權法務團隊,團隊共分成智權、法務、管理三組,主要處理與智慧財產權與一般法務相關業務,各組分工與功能如下表。於團隊最大規模時,法務長共帶領近五十位同仁4。其中法務組不僅集合台、美、中律師,也多具有上市櫃公司法務經驗;智權組專利工程師九成以上為國立大學碩博士學歷之電機、機械、物理、化學化工等技術背景;而管理組則包括市場分析、專利商標管理、IT等學有專精的人才;在當時應是南部最具規模與實力的in house智財法務部門之一。然而,這數十位同仁組成的團隊是經過八年的努力,逐步聚集南下志士與北漂遊子才有的成果,在人才貧脊的南部,實屬不易。


圖、奇美電子智權法務團隊分組

奇美電子智權法務團隊三組實施專業分工,各司其職。法務組主要負責合約審閱、法律爭端處理等一般法務業務,更支援專利訴訟如文件送達(service of process)的有效性,司法管轄權5(jurisdiction)的認定等訴訟程序分析,同時協助智權組與美日等國專利律師的溝通與協調。管理組除負責專利商標管理業務外,亦協同IT同仁開發專利與商標等管理平台,建立權利金管理機制,提供產業市場分析情報,以及支援專利訴訟資料管理等。智權組在陳世顯處長的帶領下,由四位專利工程師成長到二十多位,除熟知的專利申請業務外,更建立提案獎勵制度鼓勵研發團隊發明創作,籌組專利評審會建立評核機制,專利侵害分析,警告信函的應對處理,與美日法韓等廠商授權談判和訴訟策略的擬定,專利授權合約的審閱,採購專利評估流程標準化(SOP),購併的智財權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產學合作智財權歸屬策略擬定等等。

當年專利工程師在產業能見度極低,求職資訊不如現在眾多與透明,in-house專利工程師需具備技術、法律、語文、溝通6等技能,再加上in-house專利工程師的事務繁雜,薪資偏低,專利事務所的專利工程師大多不願屈就,更不用說需舉家南下。因此作者任職期間招收的同仁中,只有一成左右具有in house、智財局審查委員,或是專利事務所經驗。當年需才孔急,在遍尋不著具有專利經驗人才的狀況下,開始嘗試由公司內部鼓勵研發及工程單位同仁轉調,亦同時延攬有半導體產業或電子業產業經驗的人才。這些人才雖然不具專利經驗,但因具有產業經驗,了解產業與市場脈動,在適應企業文化上較僅有專利事務所經驗人才更具優勢,從內部轉調人才因熟悉公司文化、組織,了解公司產品、研發製造等流程更是當時的首選。就職後施予智財相關專業訓練後,對於挖掘專利、侵害分析、拆解產品、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蒐集專利訴訟發現程序資料、與研發人員溝通等,展現極高的效益。另外,也嘗試招收對法律有興趣的新鮮人,從零開始培養。面對如此多缺乏專利經驗的人才,當年既鮮有法律專業系統性的教學,更沒有豐富的線上課程彌補地域偏遠的遺憾,因此由陳歆副總親自開設一系列專利、授權、合約等課程開始打下基礎,陳世顯處長再以其豐富經驗對於每個案例手把手的指導,輔以師徒制經驗的傳承,內部知識庫的建立,讀書會的設立,把握每一次與國內外事務所交流的機會等,方建立起如此有規模的in-house team。目前仍留在智財領域奮鬥的智權組同仁,五成以上擔任in-house專利主管,遍及北中南。

二、現況與困境

科技公司因產業變動快速,且多與國際供應商客戶接軌,為因應較多的挑戰,造就了智財法務制度面與人才培育都較為健全,因此往往成為產業孕育智財人才庫的所在,造成台灣的智財團隊大部份分布在科技產業。而智財團隊因其專業性,組織多隸屬於總部或是研發團隊,南部科技產業集中在南部科學園區與楠梓加工區等地,前者以積體電路、光電業為主,後者以半導體封測業為主。而南部科學園區的積體電路與光電業,其總部與研發團隊多設立於竹科,僅設置少數支援研發團隊提供在地服務的智財專職人員。

南部科技產業除了缺少具規模的in-house智財團隊作為人才庫以外,研發團隊規模不夠龐大,廠商在南部設置生產基地的時候並未同步在南部建立研發團隊,導致在南部智財業務需求程度低,如為了少數需求卻在南部設置專職智財人員,對企業而言不符合效益,更增加團隊南北管理的難度,應當也是未設置智財團隊的因素之一。即使是高雄擁有台灣規模最大的石化能源公司工廠,其含括智財業務的法務室仍舊設置於台北。

除了陸續進駐的科技產業以外,台灣南部遍布林立著各種經營傳統產業的公司,而這些傳統產業公司的規模主要是以中小企業7,8為主。一般而言,相較於科技產業,這些公司生產的產品種類少,產品生命週期長,對智財業務的需求自然不若科技產業高。兼之以傳統產業的人員流動率相對穩定下,對智財職缺的需求也就寥寥可數了。

根據104人力銀行最近的統計資料9顯示,專利/商標人員北部職缺317個,雲嘉南高屏共計37個;智財/法務主管北部職缺162個,雲嘉南高屏共計17個,南部工作機會僅為北部的一成,顯示產業目前仍無在南部設立智財團隊的需求,是以這二十年來南部大規模的in-house智財團隊並無顯著增加。

然而,南部缺少具規模的in-house團隊,對人才而言,不僅缺少就業的機會,也減少學習的空間與發揮的舞台,大幅降低北部人才南移的吸引力,即使是南部子弟有意願回鄉,也會因為不具足夠的職缺可以提供人才流動,裹足不前,更不用說薪資水平10不如預期。是以,原在南部就職的智財法務人才為求精進而轉換職涯時,需離鄉北上就業的例子,屢見不鮮。

三、政府政策省思

近年來,南部各地方政府皆響應政府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大張旗鼓招募策略重點產業,釋出大量土地並推出各項投資獎勵辦法來吸引投資。然而,進一步研究這些投資獎勵辦法時發現,補助的資格主要皆著重在硬體投資金額或聘用本地勞工的人數上,對智慧財產的產出卻幾未著墨11,12

智慧財產的產出與應用是一個創新產業的重大指標,各政府若希冀以政策引導創新產業投資並進行研究發展,智慧財產的評估應是必不可少的項目之一。就補助獎勵政策而言,建議各地方政府可擬定關於產出智慧財產(如獲准專利)的獎勵辦法,獎勵將營運總部設立於該地之公司。甚或可募集基金,對營運總部設立於該地的公司進行專利權質押貸款。

當然,為了避免各家公司為爭取獎勵而造成浮濫申請專利的濫觴,可參照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三條13,導入無形資產評價制度來進行智慧財產獎勵辦法的把關(例如:申請單位所擁有的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需經外部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評價未來可創造一定收益者,始符合獎勵標準)。如此,也可促使各家公司對智慧財產業務及相關執行的專業人員更加重視,而非僅僅是為了達標而粗製濫造的一項行政業務。於此同時,對智慧財產的關聯產業(如無形資產評價產業等)也能引發一定的激勵作用。

政策的引導對企業的投資判斷一定會產生重要性的影響,若各地方政府在智慧財產權的項目上能多推出一些獎勵措施,相信各地的企業自然會更著重創新再造,順勢也會帶動企業轉型。相對的,各企業也會在重視智慧財產相關議題下,釋出更多相關職缺,增加各地的就業率。對地方政府、企業及員工可謂是三贏的局面。

四、職能與進修

智財相關議題近年來日趨重要,從專利師法施行,資策會推動台灣智慧財產分級管理制度TIPS,工業局舉辦無形資產評價師14能力鑑定考試,營業秘密法增訂刑事責任與修訂偵查保密令等與智財相關的重大變革,乃至108年證交所將智慧財產管理規範與相關董事會義務連結納入「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公司治理評鑑系統」配套增設智財指標,智慧財產管理已提升至董事會層級。因應下智財法務的工作內容也日益多元,由一般熟知的專利商標申請業務、侵害分析,繼而使用專利地圖進行產業、產品與技術分析,更進一步以「計畫、執行、檢查與行動」之管理循環,建立並維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促使智財管理更透明化,以回應股東及監管機關的期待。對於智財法務人才而言,當智財法務觸角越加寬廣之時,如能根據公司業務需求擴充相關職能,也替未來更上一層進行超前佈署。

南部智財進修的管道,除有多所大專院校如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等設置法碩在職專班,可提供智財領域人員進修法律相關的課程以外,拜疫情所賜,陽明交通大學科法所的智慧財產相關學程、法學基金會等如契約法均已開辦線上課程。此外,智財局15近年不僅增設南部相關課程的頻率,其推動的智慧財產培訓學院16也提供專利與商標的線上影音課程,專利師公會也開辦相關線上研討會17,以及工研院產業學院18、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皆提供數位智權法務培訓課程19等。以往無法參加的專業課程現在都可透過線上進行,不僅可省下出差的費用,連南北往來的時間也大大節省,期望在解封之後,能維持實體與線上課程並行,嘉惠南部智財法務人才。 

參、結語


南部缺少智財領域人才,單只仰賴開設專業課程,恐無法達到充實人才庫之效,應同時配合地方政府獎勵措施,鼓勵科技產業在南部設立研發團隊進而設置智財專職人員,增加就業機會,讓南部的智財職缺成為活水,並配合提高薪酬,如此產官學三方共同合作,方有機會吸引智財領域人才回鄉服務。同時建議南部人才善加利用網路與社群媒體縮短南北差距,多與同業交流並隨時充實自我,當機會來臨時,才有潛力勝出。(4880字;圖1) 

本文作者:
本文感謝奇美電子智權法務同仁的支持,協助提供意見與編修彙整等。
作者黃淑珠,曾任職智權事務所專利工程師、奇美電子智權副理,奇美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微采視像)顧問,現任職於光寶科技智權法務部(高雄營運中心)。
作者顏振彬,曾任職奇美電子智權副理,茂迪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現任職新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處長。


參考資料:
1. 2021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對政府政策的建言,智慧財產權(第三章第七節)之議題二「強化中南部法務智財人才培育」。
2. 陳歆法務長密歇根大學空間物理學博士、史丹佛大學電機系後博士、加州大學柏克萊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加州執業律師、美國專利暨商標局註冊律師、曾任職美國律師事務所,在台灣曾任職宏碁電腦、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台積電、奇美電子、日月光,以及國立台灣、清華、和交通大學的兼任教授,以及財團法人資策會和工研院的專案顧問。
3. 陳世顯先生曾任職宏碁法務智權資深經理、華宇電腦法務智權協理、奇美電子法務智權處長,現任職日月光技術處長。
4. 人數最多的時期包括法務組十餘位,智權組二十多位,管理組同仁十位左右。
5.  參見法國原子能委員會 v. 台灣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Commissariat Á I' Énergie Atomique v. Chi Mei Opt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et al., 2003 U.S. Dist. LEXIS 18676 (D. Del. Sept. 22, 2003)
6. 參見北美智權報197期「In-house專利工程師還在寫專利稿?趕快停止吧!」 
7. 參見經濟部工業局網頁「匯聚智慧,化為行動,啟動南部產業創新」一文 
8. 參見專利師︱第三十五期《智財策略管理與 企業經營整合》終部曲 
9. 參見104人力銀行,法務╱智財主管薪水 - 依地區分析商標╱專利人員薪水 - 依地區分析 
10. 依據104人力銀行統計資料顯示,法務╱智財主管薪水南北月薪差異約為NT1.6萬,商標╱專利人員相差約為0.6萬。
11. 參見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獎勵補助(優惠新法) 
12. 參見臺南市促進科技與新創產業發展自治條例 
13. 產業創新條例 
14. 參見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作業要點 
15. 參見智財局網站
16. 參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17. 參見專利師公會網站
18. 參見工研院產業學院
19. 參見自強基金會線上遠距課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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