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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韓TOP 10專利申請企業的中國專利訴訟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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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蔡茜堉 發表於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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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文提供美國前10大專利申請人的中國專利訴訟,本文匯整日本的重要專利申請人的訴訟資料。就日本廠商在中國發動侵權訴訟的案例,系爭產品有:鋰電池、噴墨印表機的墨水匣、機車坐墊下的置物盒等物品,進而勝訴及獲得賠償金
 
日商並非每戰皆捷,2014年松下電器就鎩羽而歸,且勝訴的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0月,相較於歷史悠久的松下規模較小,卻能透過專利無效宣告撤銷松下電器的專利權,保住訂單外還一戰成名,這是中國大陸省級企業與跨國公司進行智慧財產勝訴的第二例。第一例是(2012)閩民終字第561號裁決記載,美商伊利諾斯工具製造(Illinois Tool Works Inc.)控告泉州市一鳴交通電器侵害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最後一鳴交通電器勝訴。可以發現近年來中國企業在智慧財產領域耕耘有成,出現小蝦米智取大鯨魚的案例,對企業來說,透過訴訟證明自主核心研發能力,不僅鞏固客戶信心,更是競爭力的保證
 
在中國專利申請,日本的前10大是:索尼公司、松下電器公司、佳能公司、豐田自動車公司、夏普公司、三菱電機公司、精工愛普生公司、東芝公司、本田技研工業公司以及富士通公司,其中,夏普、三菱電機和富士通查無中國侵權專利訴訟。
 
Sony在中國共有40件侵權訴訟,其中有16件是獨立發明人王玉龍為原告,王玉龍認為Sony生產的DCR-TRV75E等16個型號的數位攝影機侵權,但案件全數和解。Sony在2004年於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控告中國博羅園洲華基塑膠製品侵權,於2007年的(2004)穗中法民三知初字第553號和554號裁定書記載Sony撤訟。另有4件侵權案是董濤和薛萍控告Sony、佳能侵權,於佳能公司的段落有詳細說明。
 
在2004~2006年間,Sony以2件外觀設計專利和1件發明專利控告多間廠商侵權,系爭產品是鋰電池,部分案件獲得賠償金。設計專利公告號是CN 3262560和CN 3262561,外觀專利名稱皆是「充電電池」,公告日都在2002年11月6日,設計人分別是鈴木章雄和川瀨敦士;另一件是發明專利,公告號是CN 1090386 C,專利名稱為「電池裝置和用於電池裝置的安裝裝置」。相關案件如下:
 
Sony控告深圳市寶安區觀瀾柏力電子和香港柏力,最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6)粵高法民三終字第48號裁定被告應提供12萬元訴訟費用補償金;系爭專利包含上述2件外觀設計專利和1件發明專利。
 
Sony控告廣州中宜電子有限公司多件產品侵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05)粵高法民三終字第282號、284號、285號和286號等二審裁定,被告廣州中宜電子應針對每一裁決各支付10萬元人民幣損害賠償金,共計40萬人民幣。侵權產品是廣州中宜電子生產製造的QM71D電池、QM91D電池、QM71電池和FS21電池。依據裁決書記載,系爭專利是前述之發明專利。
 
Sony控告中山市名極電池,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05)粵高法民三終字第95號、96號、97號、98號和99號民事裁決書,記載被告應對每一裁決支付10萬人民幣損害賠償金,共計50萬人民幣。侵權產品是中山市名極電池生產製造的了FM960電池、F750電池、FM50電池、FM70電池和M91電池,系爭專利是前述之發明專利。
 
Sony控告深圳市雷克斯電子科技的NP-FS11、NPFM90、NP-FM70、NP-FM50、NP-F550鋰電池侵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0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270號裁決被告應支付30萬人民幣損害賠償金與案件審理費用,系爭專利是前述之發明專利。
 
Sony控告路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產製造的NP-FS11、NP-FM90、NP-FM70、NP-FM50、NP-QM91、NP-F550、NP-F750、NPF960、NP-FS21和NP-FF70、NP-FC11鋰電池侵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0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269號裁定被告須支付50萬人民幣損害賠償金,系爭專利是前述之發明專利。
 
 
表一、Sony的外觀設計與發明專利等系爭專利
充電電池
公告號 CN 3262560  pclass_10699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023020636
公告日 2002年11月6日
申請日 2002年1月24日
專利權人 索尼公司
設計人 鈴木章雄
充電電池
公告號 CN 3262561  pclass_10699b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023020644
公告日 2002年11月6日
申請日 2002年1月24日
專利權人 索尼公司
設計人 川瀨敦士
電池裝置和用於電池裝置的安裝裝置
公告號 CN 1090386 C  pclass_10699c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95117112
公告日 2002年9月4日
申請日 1995年9月2日
優先權日 1994年9月2日
其他專利號 CN1128409A, CN1169243C, CN1237801A, CN1276526C, CN1555104A, EP0707350A1, EP0707350B1, US5672441
專利權人 索尼公司
發明人 青木久, 三井英郎, 野田康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5/2
 
松下電器僅有1件侵權訴訟紀錄,但國知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卻宣告系爭專利無效。松下電器在2014年1月15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控告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利斯特森林電氣設備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權,系爭產品是隔熱材料,系爭專利是CN 1186558 C,專利名稱是「隔熱箱及其所用的隔熱材料」,公告日是2005年1月26日。被告賽特在2014年3月10日向國知局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提出多達11件專利和非專利文獻作為先前技藝,國知局2014年7月18日的23427號無效宣告,記載US 4726974、GB 715174、CN 1225054、JP平3-181695A以及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1998年07月第1版、第1次印刷的《絕緣材料與絕熱工程實用手冊》等文件已揭露系爭專利的第17~25項技術內容,這是松下用以控告被告的真空隔熱材料請求項群組。松下未於法定期間對無效宣告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15日作出的(2014)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2號裁定書記載松下電器撤訴。對賽特而言,被告的直接效應就是訂單直線下滑,僅有前一年度同期的一半,而確認松下未提起上訴後,2014年11月訂單又回穩至每月2000萬人民幣左右。
 
佳能在中國有3件被列為被告的侵權案,原告是中山大學深圳研究院副院長董濤博士、薛萍和鄭州凱達電子有限公司的周學甯;Sony和佳能提出管轄權爭議,但一審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10)粵高法立民終字第170號二審裁定駁回,隨後Sony和佳能分別就各系爭專利向國知局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且全數撤銷專利權。系爭專利有4件,分別是:
 
  1. CN 100369224 C,專利名稱是「內置軟硬件系統的芯片及其製作方法」,於2008年2月13日公告。國知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的15825、15853號無效宣告撤銷全部專利權。
  2. CN 100464567 C,專利名稱是「一體式視頻信號交換裝置及方法」,於2009年2月25日公告。國知局的16244、16245號無效宣告撤銷全部專利權。
  3. CN 100485712 C,專利名稱是「嵌入式頭像智能識別系統和方法」,於2009年5月6日公告。國知局的17273號無效宣告撤銷全部專利權。
  4. CN 100478864 C,專利名稱是「在手持電子設備上掛接硬盤的方法及裝置」,於2009年4月15日公告,本案也由國知局無效宣告撤銷專利權。
 
豐田自動車只有1件被控侵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2005)二中民初字第11118號裁決書記載原告武部正幸撤回訴訟,原告是日本公民。系爭專利是CN1091645 C,專利名稱為「通過α衰變淨化排氣的方法和裝置」,在日本未取得專利權,但在中國和其他國家取得權利。
 
精工愛普生(Seiko Epson)有發動6件侵權訴訟紀錄,其中3件上訴至二審。Epson發動的訴訟與墨水匣有關,系爭專利有3件,分別是CN1269651 C,專利名稱是「墨盒」;CN1198729 C,專利名稱是「用於噴墨記錄裝置的墨盒」以及CN1508016 A,專利名稱是「噴墨打印設備及其墨盒」。
 
2006~2007年間Epson控告廣州麥普科技生產製造的MIPO墨盒侵權,型號:MP007、MP008、MP009、MP017、MP018、MP026、MP027、MP028、MP029、MP040、MP041等型號的MIPO牌,系爭專利是’651號專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2007)二中民初字第527號一審裁定認為系爭產品不具有托架之技術特徵,雖然Epson提出托架僅是對墨盒用途之限定,非屬必要技術特徵,但法院認為Epson的解釋會擴大權利範圍,因此裁定麥普科技不侵權;Epson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高民終字第330號二審裁決記載由高院主持調解,雙方同意和解,Epson不再追究法律責任,但被告同意不在’651號專利擁有專利家族的國家或地區生產、銷售落於專利保護範圍的產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相關技術。經檢索發現’651號專利的INPADOC專利家族達185件,涵蓋國家美、日、歐、韓等達10國。
 
麥普科技同時也被Epson控訟侵害’729號專利權,其生產與銷售的MP0321、MP322、MP0323、MP0324、MP0331、MP0332、MP0333、MP0334、MPO335、MPO336、MP0341、MP0342、MP0343、MP0344、MP0345、MP0346、MP0347、MP0348、MP0422、MP0423、MP0424等21個型號的墨盒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7)二中民初字第6773號一審認定落入’729號專利的第2項權利項保護範圍,最後裁定麥普科技支付10萬人民幣賠償金。麥普認為賠償金過高、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高民終字第1004號二審駁回,維持原判。麥普生產銷售的另外48款墨合也被控以侵害’729號專利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2007)二中民初字第528號裁定被告支付38萬人民幣賠償金,麥普一樣認為金額過而上訴,高院的(2008)高民終字第1005號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珠海市鬥門銀河打印耗材也被Epson控告侵害’729號專利權,系爭產品是NIKO/耐力牌的多款墨盒,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支付32萬1085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和訴訟支出,(2008)高民終字第184號二審維持原判。
 
 
表二、精工愛普生的發明專利等系爭專利
墨盒
公告號 CN1269651 C  pclass_10699d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200410001693
公告日 2006年8月16日
申請日 1999年5月18日
優先權日 1998年5月18日
專利家族 185件
專利權人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發明人 品田聰, 赤羽富士男, 碓井稔, 小林隆男, 松崎真
用於噴墨記錄裝置的墨盒
公告號 CN1198729 C  pclass_10699e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01143328
公告日 2005年4月27日
申請日 2001年10月20日
優先權日 2000年10月20日
專利家族 257件
專利權人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發明人 宮澤久, 阪井康人, 品田聰, 小林淳
噴墨打印設備及其墨盒
公告號 CN1508016 A  pclass_10699f_20150209.gif
申請號 CN 200410001693
公告日 2004年6月30日
申請日 1999年5月18日
優先權日 1998年5月18日
專利家族 185件
專利權人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發明人 品田聰, 士男, 赤羽富士男, 男, 碓井稔, 小林隆男, 松崎真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 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5/2
 

東芝在中國的3件侵權訴訟都是身為被告,都全數勝訴或原告撤回訴訟。其中有一件是臣光精密五金製品有限公司許世昌以CN1039728 C,專利名稱「具多層次金屬花紋的製造方法」控告Sony、三星、惠普、清華同方、戴爾、神舟、海爾、宏碁以及東芝等9間公司,後來Sony向國知局提出無效宣告審查請求,經國知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第16626號無效宣告,許世昌不服,後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2)高行終字第936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12)知行字第88號行政裁定專利無效。

本田技研(Honda Motor)有10件侵權訴訟案,且都是原告,4件Honda在一審撤回、1件被告在上訴時和Honda和解,另外5件Honda獲得賠償金,分別是: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72號裁定錢江集團有限公司因侵害之CN 1048686 C,專利名稱「小型車輛座下方收納盒的支承結構」之權利,應賠償Honda18萬人民幣。被告上訴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10)滬高民三(知)終字第67號仍維持一審判決。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2004)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73號和29號分別裁定,被告應支付20萬損害賠償金。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榕民初字第62號裁定,被告福建銳箭電氣因侵犯CN 1328491 C,專利名稱「發動機驅動裝置」之權利,應支付11.25萬人民幣損害賠償金。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4)滬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9號裁定,被告力帆實業應支付Honda包括合理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共計61.26萬人民幣。(4300字;表3)

 

表三、日本的前10大申請人在中國的訴訟概況
排名 公司名稱 侵權訴訟案件數
1 索尼公司 40
2 松下電器公司 1
3 佳能公司 3
4 豐田自動車公司 1
5 夏普公司 0
6 三菱電機公司 0
7 精工愛普生公司 4 (4件上訴至二審)
8 東芝公司 3 (3件上訴至二審)
9 本田技研工業公司 10 (2件上訴至二審)
10 富士通公司 0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 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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